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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天不剁了那狗杂种一只手,就不姓左。
只是,一个声音在他心里问着自己:左震,你是中了什么邪?为一个女人动这么大的气,有这个必要么?
狮子林酒店很快就到,锦绣下了车,走到门口,又忍不住回过头来望了望。左震的车很快驶远了,只留下一股淡淡烟尘,翻翻滚滚地飘散。刚才那一幕,像一场噩梦一般。
他来了,幸好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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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之后,已经是十一月了,天气转冷,可是天气虽然冷,狮子林和百乐门的生意反而火爆。再过几天,百乐门还要举行一场盛宴,是法领事斐迪南公爵及夫人迎接本国使团的晚会。
锦绣一连跳了几支舞,已经觉得有点出汗,就拉了身边的客人回桌上喝酒。她不大会喝酒,所以说的话总比喝的酒多。在百乐门时间长了,多多少少也学到一些应酬的技巧和手段,不至于再吃大亏,可是离红牌还差一大截。
英少对她熟络了一些,偶尔还和她聊一聊,开几句玩笑。锦绣很知足,只要每天都看见他,已经很不错了。看他神采飞扬,光芒四射,不论在什么地方出现,都成为众目所瞩的焦点,只是这样看着,已经是种享受。
左震反而不常来。三五天才露个面,说不到几句话就走。关于这一点,锦绣略觉怅惘,虽然说,左震本来就不是个容易亲近的人,但不知为什么,锦绣总觉得他比别人来得亲切。也许是因为几次三番他都伸过援手,也许是因为他天生看起来就温和镇定,令人安心。
有时候,没有他从旁提携指点,锦绣还真是搞不懂那些复杂的人际关系网。而且,单独面对英少的时候,锦绣总是特别紧张,过后就会后悔这句话没说好,那件事又办得糟糕。有左震在,他总有不经意化解一切的本事,锦绣就轻松多了。
所以,送客出大门的时候,看见左震和向英东一起从台阶上来,锦绣心里就一阵欢喜。
「英少,二爷,好久没见你们一起过来了。」锦绣笑得两只眼弯成月牙儿。
「昨天才见过面,你总不会这么快又想我了吧?」向英东开着玩笑,「还是想见二爷了?」
锦绣脸红了。「哪有,我才没想过。英少,你怎么拿二爷来和我开玩笑?」
向英东哈哈大笑,「是啊,你那点心思,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嘛。」
锦绣气也不是,恼也不是,心里又怦怦跳了两下……他说这话,什么意思?难道他已经看出来,自己对他这番感情了?可是,她根本还什么都没敢表示啊。
左震解下大衣围巾,交给身后的唐海,「天太冷,先喝杯酒暖暖身子。锦绣,你也来吧。」
一行人上了楼,还是左震常要的那个包厢。因为他常来,向英东吩咐下去给他留着,即使他没在,这间包厢也是空着的。
锦绣忙着在一边点炭炉,架壶烫酒,交代菜色。左震靠在椅子里,看她一双手端盆、倒水、拧毛巾,用热水把杯子一一筛过,往酒壶里加进姜片和桂皮。她的袖子是浅杏黄的,卷了起来,露出一截凝霜欺雪的皓腕,戴着细细的一个刻丝铰金镯子。不知道怎么的,一样是端水煮酒这样简单的事情,锦绣做起来,就是有种特别优雅而娴静的味道,每个手势都宛若行云流水,让人觉得说不出的舒服。
所以,她在百乐门这么久了,左震也亲眼看着她对客人温存笼络,却总是不觉得她像个舞女。
向英东接过锦绣递来的热毛巾擦擦手和脸,没注意到锦绣偷偷注视他的眼光,顺手把毛巾扔回水盆里,向左震抱怨:「那姓邢的也忒不识抬举,三番四次和他谈,他却总有理由推三阻四。拖了这么久,连地皮都还搞不定,我看,到明年跑马场的建设案也动不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