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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摸不到也不要緊。
至少他想知道他是否平安。
同一時刻,1982年的金城,某別墅地下室內。
殷嘉茗正在換衣服。
這是他自躲進這間密室以後,第一次精心打扮。
殷嘉茗換上熨燙得筆挺的新襯衣,系上寶藍色的領帶,然後套上手工訂製的高級黑西裝,再穿上義大利某著名品牌黑皮鞋。
當他還是瑞寶酒店的總經理時,他經常西裝革履,穿得人模狗樣出現在各種珠光寶氣、燈火酒綠的場合,已經早習慣了這麼一身打扮。
不過才過了一個月而已,卻連戴袖扣的動作都有些生疏了。
只是,雖然他還是個逃犯,今天卻不得不把自己收拾得鄭重其事。
因為他要去參加阿虎的喪禮。
原本因為不想殷嘉茗涉險,樂樂是打算瞞住殷嘉茗,不告訴他阿虎今天下葬的。
但趙翠花卻覺得,以茗哥的性情,沒能幫阿虎做些什麼,已經夠令他心懷愧疚的了,若是連這最後一面也不能送一送自家兄弟,他怕是會後悔一輩子。
而趙翠花站在阿虎的角度去想,也覺得那傻小子一定很希望自己最崇拜、最尊敬和最佩服的茗哥能送他最後一程——哪怕只是躲在暗處,遠遠看上一眼也好。
顯然趙翠花猜中了殷嘉茗的心思。
今天,殷嘉茗決定無論如何也要去阿虎的喪禮現場。
不僅要去,他還要以最肅穆、最鄭重的樣子,好好送走他的兄弟。
地下室沒有鏡子,殷嘉茗換好西裝,對著洗臉盆里的倒影仔細地颳了鬍子,又開始梳頭。
一個多月沒去理髮,他的頭髮已經長長了不少,劉海耷拉過眉毛,稍微抹了點髮蠟,向兩邊梳開,依然俊美如昔,還多了幾分浪子不羈的氣質。
從頭到腳打理好儀容之後,殷嘉茗想了想,又返回到書桌前,拉開抽屜,從深處取出了一隻手錶。
這是banbery的ref3448,百達翡麗的第一款,同時也是全世界第一款量產的自動萬年曆腕錶,非常稀罕、非常名貴,足以傳世的那種。
這隻表,是他用自己這些年辛苦攢下的工資買給自己的寶貝。
也是他從一個貧民窟里偷煤渣子過冬的小混混變成一個體面人的證據。
就連那天晚上半夜匆忙跑路,殷少爺也沒忘了將這隻表從床頭櫃裡拿出來,揣在身上一起帶走。
殷嘉茗低頭看著手上的這隻手錶。
純白的表面,亮金的鑲框和指針,即便在昏暗的地下室里依然熠熠生輝。
他一直戴得很愛惜,所以錶盤上連一點剮蹭都沒有,除了黑色皮帶上有扣過的壓跡之外,簡直就跟全新的一樣。
殷嘉茗心頭微微一動。
他將表湊近耳邊,能聽到機芯運轉時發出的,清脆、規律且動聽的噠噠聲。
一秒一響,與心率齊平。
殷嘉茗改變主意了。
他沒有把這隻手錶戴在腕上,反而揣進了貼身的襯衣口袋裡。
——如果這次我能大難不死,就將這隻表送給阿睿。
殷嘉茗如此想著,唇角勾起了一個甜蜜的弧度。
——這樣,阿睿就能感受到我的體溫和心跳了。
下午五點二十五分,殷嘉茗順利溜上了樂樂的車。
是的,因為要白天出門,所以殷嘉茗不得以只能坐樂樂的車了。
這一回,樂樂穿上了名貴的黑色套裙,打扮成一個來別墅區看樓的有錢二奶,將車子停在事先與殷嘉茗約定好的地方,且故意不鎖車門。
殷嘉茗則只需瞅准機會,悄悄溜上車,在后座藏好便行了。
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