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小事變大,大事變仇(第一更)(第1/3 页)
四人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天,啤酒小食,不亦樂乎,並不擔心會發生大事。
孫九霄和謝婉兒與他們根本不認識,是死是活毫不相干,而於劭和邵兵都知道,在這種正規夜場是不可能發生流血事件。
五分鐘過去了,於劭顯得有些尷尬,招手又叫了一打啤酒後,頻頻與孫九霄碰杯。
十分鐘過去了,還是沒有人回來,仿佛那些抄著酒瓶的傢伙並非是去鬧事,而是悄悄的回家了。
「看來,他們是不會回來了,我們走吧。」於劭說著,就叫來侍者,準備買單。
卻在這時,遠處傳來一陣喧囂尖叫,有幾個壯漢穿過人群,猛地將一些東西丟在了孫九霄面前不遠處。
孫九霄剛剛看清楚這些蠕動的物體,那些大漢也走到近前,其中一個臉上掛了彩,一邊輕輕觸碰著烏青部位,齜牙咧嘴的,一邊喝道:「誰是這些傢伙的老大?出來亮個腕,報個號!」
大漢口中的「這些傢伙」,就是先前抄傢伙去報仇的男男女女,男人都被打的頭破血流丟在這裡,至於那些疑似站街女的風塵女子,不知去了何處,多半是糾紛中見狀不妙四散逃去了。
於劭萬萬想不到事情會發展到如此地步,面色一難就要站起來,卻被邵兵按了回去。
邵兵笑吟吟的抄起桌上的煙盒,卻只是為自己點了一支,右手伸入懷中拿出一個紅皮小本本,遞給前來問罪的大漢。
「哥們兒,這些人雖然我不認識,但都是來參加我朋友生日聚會的,你雖然吃了點虧,但他們也沒有好過,這件事我看就這麼算了。」邵兵邊說邊笑,有點獨當一面的意思。
「當兵的就了不起?」大漢罵罵咧咧的,將那紅色小本本打開,只看一眼,面色微變。
一般來說是沒有人願意與軍人為難,除了打心眼兒里的尊敬與崇拜,軍人,是任何時候都不能招惹的一類人。
護短,團結,是軍人的兩大特徵。
不過看這個大漢的樣子,還是有點門道,普通軍官估計也不會放在眼中,若非是邵兵的中尉頭銜被印在證件上,這件事也不會輕鬆了結。
「哥們兒,既然撞在一起了,這把我自認倒霉,管好這些小癟三!」那大漢說罷,報了家門,「兄弟喪彪是混天狼的,交個朋友,以後有機會再來,我們親近親近。」
喪彪說罷,抱了抱拳,衝著身後十幾個大漢一揮手,眾人罵罵咧咧的走開了。
「天狼的?」孫九霄卻來了興致,叫住了這些人,「且慢!還有些帳沒算完呢!」
孫九霄沒有去找天狼的麻煩,並非是吃啞巴虧,而是還沒顧上。
如今張琛的恩怨暫告一段落,丟進精神病院的幾個也都處理乾淨,孫九霄正準備找上野狗,或是天狼的一把手聊聊天,今夜在這裡就先遇到了天狼爪牙,當真是冤家路窄。
「哦?」喪彪聞聲,轉過了身,道,「小兄弟,既然是都是朋友,醫藥費什麼的就免了,權當是見紅沖細了。」
喪彪本來就長得人高馬大,凶神惡煞,又心有不甘,說話時候像吃了蒼蠅一樣難受。
但混江湖的都很講究,又礙於邵兵的身份,不是自己能招惹,喪彪只能強忍下來,又嚴詞拒絕了對方的賠償。
「為什麼要免了?」孫九霄冷冷一笑,顯然意圖並非喪彪猜測的那樣。
「就當大家交個朋友嘛。」喪彪還沒明白過來,連連擺手,「這樣好了,你們如果真的過意不去,明天在牛欄擺上兩桌,我們親近親近,以後出門在外都是朋友,在雷州遇到了麻煩提我喪彪的名字,好使!」
喪彪雖然在邵兵面前露了怯,認了慫,這並非就是說他混的不咋滴。
試想一下,一個一米八幾的彪形大漢,又長得凶神惡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