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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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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宜也盯着苗可的背景,回应着苗旭的看法:“我看像。”

“苗昱的女儿居然买营养剂……如果是她自己吃的就更有趣了。”苗旭笑道,“我真想看看苗昱听到这消息时的脸色。”

“她还未成年,”彭宜泼冷水,“你知道的,就像你所经历的,她现在的三餐都是由那边提供。营养剂这种东西,她大概只是图个新鲜吧。”

“未成年……也快了啊……”苗旭靠在椅背上,叹息,“她也有紧迫感了吧?”

《废物》并不长,只有七十多万字,加上大部分内容都只是重打一下字,十多天时间苗可便存稿完毕。这时发表出来的有十几万字,文下开始有了固定的粉丝,每章的点击都在稳步增长,部分章节的价格涨到了三信用点。这也就是说,部分章节已经有上万人购买。

稿费的收益规则是,每收入五点,支付网站一点,如果只有四点收入则全归作者。网站不仅是发表平台,同时也是保护和约束的平台,保护每一个作者的作品属于该作者,不会被抄袭不会被盗用,约束每一个想要发表作品的人,其发表的内容与已公开发表的所有作品没有高于20%的文字图表公式等重复,如果有重复内容,系统会自动在章末标注这部分内容与之前哪一个或哪几个作品重复。

在这种保护与约束下,没有盗文这一点让苗可说不出是喜是悲,但当她完全找不到重复资源时,她非常确定自己狠狠震惊了一把。

我的亲娘咧,搜索个《逍遥游》居然只有一个资源,其他弹出的条目都是问答或者介绍,没有半个贴全文的……这这这……庄老头都死多少年了,为什么还是要付费才能阅读?付的信用点是归在谁名下啊?太残忍了,居然要八个信用点——也就是已经有几十亿人购买过——就算它一章里收录了两篇也没让苗可产生占了便宜的想法。

苗可一边抱怨,一边购买,一边搜索作者死后作品的处理方案——主要是信用点的流向问题。

第6章 迫在眉睫的问题(77nt。)

作者活着时可以指定其作品收益权的继承人,在他死后,作品获得的信用点就会存入该继承人的账户,而该继承人也可以指定下一任继承人,将作品的收益权一直传递下去。但如果作者没有指定继承人,默认就是死后捐给国家,其子女也好父母也好妻子或丈夫也好,只要没有被指定并公证为该项收益权的继承人就不能继承,而无人继承的作品统统都国有。

如果是早已作古的人的作品,比如庄子的那么多篇,不用怀疑,从它们被独家录入经典后,收益就国有了。基本上第三次世界大战之前的作品,都算是国有财产,战争期间的作品则大多被其作者主动捐给了国家,也是国有财产。这些是网络文学库得以规范的基石,也是经典成为无可动摇的第一大的根本。这几乎算是默认的变相税收渠道,与之相对的是稿费极低的税率——仅比某些特定的优惠政策项目高而已。

战后网络文学系统迅速成熟,相关法律法规也以快得诡异的速度建立并完善,但光是不再有盗文这一点就得到写手们的强烈支持,虽然这一番动作得益最大的到底是个人还是那什么,其实大家都心中有数,但是,也没什么不好的,或者说,嗯,非常好?

苗可对此只想说:我那两面墙的书柜、我那一个t的资料硬盘……怎么不一起穿过来……

一边写文一边适应一边也反复研究前任苗可的日记,那虽然每天都写但似乎一件大事没有全是抱怨的记录让苗可揣摩着其内里的含义,比如最后一篇,她来的前一天前任在这里的最后一天,写着:

“居然见到了苗家真正的大小姐,果然一件衣服就远比我一个月的零花钱多,哼,这就是父亲所谓的公平。”

其实这段单独拿出来没什么问题,风格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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