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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在雨幕里退後兩步,打量著他,目光轉向那輛撞他的黑色大g,笑得很頑皮:「你喜歡越野,喜歡用軍匕,討厭正裝,討厭酒類,討厭我喜歡的一切——」
他看著祝秋亭,笑容不變,語氣變輕。
「除了我,誰也不知道。」
「你為了變成我,費了那麼大的力氣,」jan遺憾道:「可你也只是成為了祝秋亭而已。除了幫我,你的人生還有什麼價值嗎?」
jan笑容弧度漸漸放平,眼裡帶著極深的漠然:「背叛我,你就能成功嗎?」
祝秋亭聽到這才笑了笑,唇角勾了下:「那你為什麼要回國?在哥倫比亞待著不舒服嗎?」
祝秋亭:「對於我來說,這就算成功了。」
成為一個毒梟的□□,協助他爬過巔峰,知曉他幾乎全部秘密,又頭也不回地與自己撕裂,在jan看來,原因再簡單不過。
因為眼前這個人,明明是外室的私生子,卻渴望成為祝綾真正的小兒子。
那個備受寵愛的,萬眾矚目的祝秋亭,joshua。祝綾把自己的英文名都送給他。
幸運的是,私生子長了張跟小兒子極像的臉。
在祝綾去世前,他出現了。沒人懷疑,在床前守著的,領遺囑的,都是真正的祝秋亭。
那時,jan在東南亞,那是他第一筆大生意,300公斤□□。也是他第一次用冷兵器殺人,整整14刀,對方才徹底咽氣。
等他回過神來,才意識到不對。祝秋亭怎麼會在香港?他自己分明是在金邊——
也是那一次,jan知道了他的存在。儘管旁人勸他除去這個危險,但他清楚意識到,這是老天賜他的機會。繩子拴好了,可以替他做許多事。
自己在國外,他在國內。這是一個活的[不在場證明]。
從什麼時候,他成為了真正的祝秋亭,這道分界線,連jan自己也分不清楚了。
明明是他的影子,卻在國內借著祝家的庇蔭,創立了祝氏。在他們徹底分道揚鑣後,jan放棄了joshua那個名字,改成jan。
他要建立的帝國,沒有贗品也可以。
但那個』祝秋亭』竟敢處處與他作對。
jan想借國內警察的手除掉他,甚至不惜在風口浪尖抓了個老刑警下手。可弄不到他的指紋,就算長得像,警察驗過dna以後,依然只是盯著人,沒法抓捕。倒是jan自己,長期在國外,從主動變成了被動,回國有極大的風險。
jan面上閃過一瞬的陰鷙,忽然又笑了。
「那你呢?」
「我的好弟弟,選今天來找我,是因為閒著無聊嗎?」
「你那位新婚妻子,現在怎麼樣了?」
眼見祝秋亭眼中狠戾的光突顯,jan柔和地歪頭:「讓我想想,我們是在……她老家見的。哦,這個你應該知道。你猜她看到我,怎麼說?」
祝秋亭每一根神經都繃到了最緊。
他預想過的最壞結果,還是砸到了跟前。
她認得出jan不是他嗎?
他不想讓她認出。可也不想她認不出。
就像希望她愛他,又希望她不要。
連喜好也不能決定的人生,卻愛了一個人。
祝秋亭不知道該如何把自己從那樣的煎熬里撈出來,一直以來,他都是走一步看一步,陷入短暫的夢裡,把她在跟前的每一秒當一生那樣過。
他跟jan第一見面前,就知道他是怎樣的人了。
怎樣的反社會人格,道德感稀薄,天生的惡魔。他沒有怕過什麼,甚至也不怕成為這個人,只要那能讓對方折戟在他手裡。
可現在,他望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