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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什麼時候能醒呢?」雲集問道。
「這個不好說,但一般患者都能在兩個小時內甦醒。」醫生看了一眼表,「應該快了,之後再觀察兩小時就可以了。」
等醫生離開,雲集回到病房,站在床邊看著昏睡的叢烈。
剛才在車上的時候,他急得感覺心臟都要從嘴裡跳出來了。
重生以來他以為的所有不在意,都在那一刻幾乎燙得攏不住。
但是他曾經多卑微啊,也曾經多不值得。
他一點也不想再變成那樣。
上輩子叢烈也偶爾生病,有一場小感冒,他發燒三十七度一。
這種程度的小毛病放在雲集自己身上肯定是不在意。
他燒到三十八度五了還被雲世初押著到碼頭上點貨呢。
那時候他一身質地最精良的薄呢西裝和手工羊皮鞋,一側有人舉傘,一側有人點菸。
要是他沒在大年初一的鵝毛大雪裡凍得臉色泛青,應該也算是有派頭的好光景。
雲世初是怎麼說的?發燒的人就得降溫。
所以對於所有的小傷小病,雲集的態度都是扛一扛就過去了。
發燒扛一扛就過去了。
胃疼扛一扛就過去了。
他自己扛慣了,逐漸也不覺得有什麼。
就像雲世初說的:「一個男人喝點酒算什麼,發點燒算什麼?輕傷不下火線,不然這不舒服要嚎兩嗓子,那不舒服要休息幾天。說白了什麼病,都是懶病!」
但是雲集怎麼可能用雲世初的標準來衡量叢烈?
叢烈發著燒,雲集滿心滿意都是怎麼讓他稍微舒服點。
他自己幾乎不會做飯,印象里叢烈也從來沒在家做過飯。
他想叢烈生病的時候,自己能為他做的就是做一餐吃著舒服的飯。
那天他也讓阿姨做了些吃的,以防自己翻車了叢烈沒飯吃。
他燉了一鍋雞湯,炒了一碟油麥菜一碟小青瓜。
方法都是他從網上現學的,一頓飯做下來切破了兩根手指頭,手腕上燙出來一溜血泡。
好在他做完一嘗,發現很是那麼一回事兒。
不咸不淡,所有的菜味道都剛剛好。
他嘴巴極挑,一般來說他覺得可以就一般人都應該覺得難吃不了。
等把菜都擺上桌,他喊叢烈起來吃飯。
叢烈用被子蒙著頭,「沒胃口,你自己吃吧。」
「你起來嘗嘗,沒準兒會覺得好吃呢?」雲集搖了搖他的被子。
「別煩我,我不想吃。」
雲集只好自己回到外面,把所有菜都用保鮮膜仔細包起來。
他想叢烈應該是不舒服所以不想起來,可以等他想吃的時候再給他熱熱。
過了沒一會兒,他就聽見臥室里有動靜。
他輕手輕腳地走過去,發現叢烈在換衣服。
「等會要喝藥了吧?先吃點東西嗎?」雲集充滿期待地問他。
「不用,我出去吃。」叢烈自顧自地套上衛衣,一眼都沒看他。
「出去吃?」雲集走過去,「你還在發燒,要去哪兒吃?」
「我朋友今天過生日,我過去跟他們熱鬧一下。」叢烈在衣帽間挑了一塊表,戴上了圍巾和墨鏡。
「欸不是,你等一下。什麼朋友啊?非得在你生病的時候喊你喝酒?」雲集皺著眉問他。
「我的朋友,你不認識。」叢烈漫不經心地回了他一句。
「那你不能先吃點東西再出門嗎?你睡了一下午,還什麼都沒吃。」雲集緊緊跟在他身邊。
「不用了。」叢烈已經走到玄關換鞋了,「我吃完飯直接去錄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