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偷鸡不成蚀把米(第1/2 页)
半个小时时间,说慢也快,很快时间就到了。 两人都放下笔纸,王显示意李波先开始表演。 “你确定让我先?”李波似笑非笑地看着王显,嘴角咧出轻微的弧度。 “确定,请开始你的表演。” “不,还是你先吧。” 李波下意识,不想占王显便宜。自己拿出的事,他很清楚,要是他先,就没王显什么事了。 李波的样子,让王显莫名觉得膈应。 “我先就我先,别到时后悔。” 见李波推三阻四,不敢先他开始,王显下意识认为,是李波对创作出来的歌曲不自信,才会这样。 好你个李波,既然你要找死,那别怪我了。 一把电吉他,被王显抱在怀里,手轻放在琴弦上,自信地环顾四周,像只骄傲的孔雀。 看得李波直发笑。 手指轻拨,电吉他独有的音色,在房间里响起。 两个节拍的回还,典型的英伦风格摇滚。音乐跨三个节拍,泛出摇滚独有的节奏。 一阵音文,从王显口中唱出,让现场所有人,眼前不禁一亮。 李波不得不承认,好好唱歌的王显,实力不输任何一名一线歌手,前提是他不作妖,为技巧而演唱。 英文歌词配上英伦摇滚,相得益彰的配合,散发出音乐的魅力。 第一遍很快唱完,歌曲开始进入高潮,王显嘴巴轻张,喉咙里发出一连串颤音,引发声带的急速共振。 “啊……啊……啊……” 单调急骤而怪异,仿佛一股阴风,拂过众人脖颈,李波听着觉得有点渗人,不愧有人叫他“法师”。 好好的一首摇滚,被弄成音乐,惊掉李波一地下巴。 花少团众人,忍不住皱眉,身体下意识远离王显。 网上吐槽的鬼音,自王显嘴中溢出,吓到了不少人。 李波眉头松弛,不禁一边听一边暗中点头。 俗话说,内行看门道,王显的这波操作,外人听来,显得有些怪异,甚至是渗人,但从音乐层面上而言,不得不说一声专业。 王显能够成功,的确有他的道理存在。 可恰恰是这些,让人们心中生出一种厌弃。 直到音乐逸散,余音消逝,掌声却是寥寥无几。 与听众的感观不同,完成表演的王显,自得地点头,头高高昂起,挑衅般看向李波。 看着王显自得的模样,李波轻轻摇头,从旁边拿起一把专业吉他,抱在怀里。 “我的这首歌曲,名字叫《北京北京》,希望各位会喜欢。” 没错,这就是汪大爷的那首被某些人,称作伪摇滚的《北京北京》,被李波拿了出来。 这个世界的京师,正好处于北方,在历史上,曾有过北京的别称。因为这样,李波一字未改,直接搬了出来。 前奏过后,李波轻轻张嘴,醇厚而迷人的男声,轻轻开始吟唱。 “当我走在这里的每一条街道,我的心,似乎从来都不能平静。除了发动机的轰鸣和电气之音,我似乎听到了它蚀骨般的心跳。” 用白描的手法,将都市生活的画面,徐徐展开在听众面前,让人不禁陷入身临其境般的北京都市当中。 将发动机和电气发出的声音,比喻成心跳,将城市拟化成一个人,让众人不禁眼前一亮。 “我在这里欢笑,我在这里哭泣。我在这里活着,也在这儿死去。” 城市能困住的,不只是躯体,也许是你的一生。 以排比歌词,谱写出一幅普通人的生活画卷,让听到的人,顿时变得感怀,这就是歌曲的魅力。 当后续歌词中,咖啡馆与广场等字眼出现,人们仿佛置身于街中,眼前熟悉的一幕,一一呈现在脑海。 华夏对于“家”从来强调的,是“落叶归根”,家乡再穷或再富,他只是家,走了还想回来的地方。 摇滚与流行的结合,让摇滚更倾向于灵魂的共鸣,是这首歌曲的特色,也是它的内涵所在,许多人喜欢,也正来源于此。 汪大爷这个人,李波没有多喜欢,但这首歌,是李波最爱的几首歌之一。 演唱中途,李波陷入一种自我当中,仿佛眼前置身于前世,一个小唱机,再加一杯茶,李波身在其中,闭上了眼睛,享受般地去体会音乐的魅力,这让李波的演唱,渐入佳境。 不知不觉中,节奏中,情感被赋予在歌词中,向外界传送了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