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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盘子里吃剩的这小半条鱼用袋子装起来,因为这条鱼煮得实在太好吃了,我想带回家给负责为我煮饭的爱人同志尝一尝,以改善她的炊事水平。”
现在想来,好在是美国人充当了第一个大无畏的实践者,不然的话,那些有心“打包”的老公们直到今天可能还不是很方便带他们的太太出来吃饭。
其实,有的时候比面子更大的乃是实惠,以我之所见,早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国各省里最要面子的上海人就开始在喜宴上大搞“打包”活动了。在豪爽的北方人看来,这件事也包括在上海人小器的证据清单之上。俱往矣,今时今日,“打包”不仅不再难堪,而且更引起“美式”以及环保而成为时髦。而在“打包”的故乡,据说华盛顿许多中国饭馆的服务生往往不等客人开腔,就把剩菜径自装进doggy bag里去了。人的行为及其风尚实在难以用常理推断,在嘴里淡出个鸟来的匮乏年代,我们以对饭桌上的剩余物所公开表现出来的不屑态度来体现我们在精神和物质上的“富足”,到了丰衣足食,嘴巴里浓得化不开的时候,一个食客的道德水准和文化修养却要证之于“打包”。都说是物以稀为贵,原来此处的“物”之所指也并不总是鸡鸭鱼肉,有的时候,他也表示人的行为。
娱乐串串烧
我烤!大热天谈烧烤,如果不是变态,就是实在好这一口,馋痨到不能自已。
与其说“好这一口”,不如说好的乃是食物的这一种烹饪方式;与其说好这种方式,不如说爱热闹,贪玩。在公园或野外,一堆烧烤的人远远望去会让人误以为那是一群正在玩“丢手绢”或同类集体游戏的小朋友。所以我相信,刚刚考过高考的高中毕业生里应不乏呼朋唤友聚众烧烤者。不过赤日炎炎之下,被烧烤的是猪排还是人肉,就蛮难讲的了。
虽然各地的原始人都在他们战斗和生活过的遗迹里留下过无可置疑的烧烤证据,但是今天通行的“烧烤”住要是西式或美式的,即所谓的BBQ,barbecue之简称。常见的烧烤材料,有鸡腿、鸡翅、牛排、羊排、热狗肠以及玉米、明虾等等。虽然这些东西通常都预先经过腌渍,但是在烧烤的时候,还是得涂抹以烤肉酱、辣椒粉、胡椒盐、柠檬汁、蜂蜜等各色调味,所以烧烤食品够香也够烫,却谈不上什么好吃。如果非要选出“烧烤选美大赛”的花魁不可,我个人的意见是,尽管缺乏肉感,但是烧烤的瓜菜要比肉类好吃得多。新鲜的节瓜或丝瓜切成段,加上几粒虾米,用锡纸包着去烤,味道口感皆属上乘,尤其是留在锡纸里的那一点点汤汁,绝对不可放过。节瓜之外,金菇、灯笼椒、大冬菇和小白菜都很不错。不必依赖过于厚重的酱汁和调味,几粒虾米、最多是一抹牛油,就能恰到好处地把鲜味全部调出。
当然不好吃绝不意味着不好玩。烧烤这件事无论是在公园、郊野或自家后院里进行,在某种意义上,都能使烧烤者参与到一场具有迪斯尼风格的“返租游戏”当中:一群人围着一堆火,一手挥舞着细长而尖利的铁叉,一手紧握着刚刚烧熟的鸡腿大嚼,我们是谁?你以为我们是谁?我们是一群昨天才脱离茹毛饮血、正在庆贺火食时代的到来的直立行走者。如果你是在缺乏想象力,最起码也能体验到一点绿林好汉的意思。选择月黑度及风高度同时达到8。x或以上的夜晚,娱乐效果更佳,正所谓“娱乐串串烧”嘛。
现在流行的烧烤无疑是一种典型的美式烹饪或生活方式,不过若把这桩吃喝的小事上升到民族主义的高度,我们其实也可以无比骄傲并且不屑地对老美一撇嘴:“什么烂玩艺,还不是我们玩剩下的!”即使不算原始社会,中国人至少应该在唐朝就开始大规模的烧烤了。这绝不是瞎说,因为唐代是中原和外族文化交流的全盛时期,烧烤就是随着西域文化和蒙古文化开始进入中国的。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