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部分(第1/5 页)
就中国中央财政弱势,地方上很多修桥补路的营生,都是地主绅出钱做的。
有些地主,说是大善人也不为过。我们要实事求是。
但,地主里有好人,与地主阶级是好的,有因果联系吗?
没有。地主作为一个阶级,代表着旧土地所有制度,是一个禁锢流动资本、抗击大工业化进程的反动的集团,是一个占有不动产产权、收窄不动产资本流转的落后的阶级,从整体上讲,是必须消灭的。
个人的善恶属性,与其所属阶级的进步或落后,没有必然的关联,这是马克思主义阶级论的核心,也是阶级斗争的根源。
好的地主,和不好的地主,都是激进式大工业化的障碍,在这一点上,我们和资本家们,没有本质的分歧。”
——李学先,原广东省监察厅厅长,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1983年《与青年同志的座谈》
“土地改革不是列宁主义匪帮的专利,更不是赤色政权的专利。
土地改革,是落后农业国向工业国快速转变的必由之路,是不以传统道德观为转移的大土地所有者集团,无所谓善恶,其本身,对于工业化转变,是具有原罪的,是必须执行死刑的,是不可饶恕的。
无论对传统田园生活与绅美德多么留恋、多么赞美、多么仰慕,也不能做为毁灭大土地所有者集团的理由。
土地所有权的强制有偿转让,乃至部分无偿转移,是在缺少殖民地经济的条件下,大工业明碾压小农经济的必然政治觉层逆天系统最新章节。
它不应承担道德评判。”
——郑道儒,原中华民国经济部部长,原中华民国外交部顾问,1974年《自由世界的“强制”掠夺》
李学先老人,是土鳖久经考验的老干部。年轻时代,参加地方农民运动,带领“赤卫队”强行分了自家的田地,并没收了自己父亲名下的房产与店铺,终身未得到父亲的原谅。
郑道儒老先生,世代香门第,大田主传家,终身反对土鳖的“赤色激进主义”,1949年后逃亡台湾,任流亡政府的经济部长。在此期间,主持了台湾南部广大地区的土改工作,向权力机关移交、最终处死的地主超过6700人。
两个意识形态截然不同、政治身份迥然相异的人,不约而同地赞同进行土改,并身体力行的施行,甚至不惜背叛自己的家庭与阶级。
可见,对于土改的问题,在中国的那个年代,无论国、共,是有志一同的。
所不同的,是在大陆,自1927年张静江主持浙江土改失败后,国一方只有动嘴,而再未有动手的能力,将局面让与共。
张静江,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浙江省主席。
这里,我们看一下张静江是怎么说土改的:
吾之败,非败于时,实败于本党同僚也。土地之改革,并非激进党独有之政,亦应为吾等革命者共有之政。
非改土地的归属权,不能激发农民支持革命的战力;
非改土地的归属权,不能聚拢发展大工业的劳力;
非改土地的归属权,不能破除族权、父权的统治地位;
非改土地的归属权,不能打破党内的土集团;
非改土地的归属权,迟早有一天,我们要败亡在这个上边!
今日吾败了,吾被党内绅们的代言者击败了萝莉偶像百分百conad;
。吾痛心,吾恐若干年后,吾党因此而败,败于激进派的土地革命之手!
——1929年《吾之败,吾党之败》
张静江于1928年至1929年,在浙江主持土地改革,赎买绅土地,均分给农民reads;。因与党内绅集团的冲突,导致地方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