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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知道你付不起了,要是收費的我也早就推了。」
陳橘笑著道:「湄湄寶貝兒,你撿大便宜了,人家表示全程免費,還將律師函擬定好了,給我們過目。」
顧湄疑惑地道:「免費,真的嗎,為什麼免費?」
她早就不是象牙塔里的小姑娘,自然知道這世上沒有免費的餡餅。如果是為了打響名氣,萬盛律所的名氣比她高多了,根本不需要給她代理官司。
「當然是因為易氏集團。易氏集團的法務部就是由萬盛律所承包的,這一次萬盛律所的首席律師就是接到了上層的意思,要給你做免費的法務援助。」
陳橘解釋道:「你也知道易氏集團和藝星娛樂不分家,不都是易家的產業嘛。我猜易總幫忙,肯定是因為謠言讓節目組也蒙受了損失,你是他手底下的熱門出道生,他也不可能坐視不管吧。」
顧湄仍然有些猶豫:「可是免費也有點太離譜了,不會有什麼問題吧?」
兩年前她因為電影上映火了一波,也受到了公司上層的厚待,給了她不少影視資源和代言。她原先還以為是因為公司上層對她才華的肯定,想要捧紅她。
顧湄沒有多想,特別開心地接受了。
……結果後來才知道,是因為梁衡想追求她,潛規則她。
自此以後,顧湄對天上掉下來的免費餡餅,都心生防備。
陳橘知道顧湄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忙是寬慰她:「萬盛律所已經將合同和擬好的律師函發來了,我諮詢過其他律師,對方說沒什麼問題,我等會兒就發給你看看。」
她頓了頓又道:「其實你看到賠償價格就知道是怎麼回事了,也不能算是免費的,而且我覺得這是藝星集團給你伸的橄欖枝。但凡是想進入娛樂圈的,誰不想被藝星集團簽上,湄湄你要好抓緊機會,如果能在出道前和燈影娛樂把合約解了,簽上藝星集團,你就真的要飛了!」
顧湄一開始沒明白陳橘的意思,直到在微信里收到委託書和律師函,她看見委託書里寫的明明確確委託費為0元,全程免費無任何多餘費用,又看了眼律師函。
上面列清了數十個在微博、豆瓣、論壇上出言損害名譽權的營銷號和網友名,他們都達到五百轉發的立案資格。
聲明如下:
一是要求他們收到律師函後立即停止損害委託人的行為,包括不僅限於刪除侵權信息、發布道歉申明,並存留一個月。
二是要求他們向原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合理支出。
這是對造謠團隊的總體律師函,還有數十張針對單人的律師函,每張都根據名譽權損害程度,表明了應該賠償的精神損耗撫恤金金額和為維護權利而支出的公證費、律師費。
安排的明明白白地,無論顧湄勝訴、敗訴,都不用有任何花銷,更何況按照萬盛律所的本事,這種簡單的名譽侵權案,根本就沒有敗訴的可能。
顧湄想起陳橘提及的賠償金額,她迅速將這數十張律師函上的賠償金總額算了一遍,剛剛好是880萬。
她終於明白陳橘話中「這明顯是藝星娛樂拋來的橄欖枝」的含義,這個金額剛剛好是她和原公司的解約費用。
顧湄拿出ipad,在委託書上籤上了自己的名字,並將委託書發給陳橘。
顧湄:【我答應了。橘子,替我謝謝律師。】
陳橘:【沒問題,我現在就用你的微博發出律師函。】
顧湄:【好。】
一切做完,顧湄鬆了口氣,躺在床上喜滋滋地。
害,被人誣衊校園霸凌竟然還成了好事,她終於有錢和燈影娛樂解約了!
她好開心!!
顧湄激動地在床上翻滾著,腦海中卻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