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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希道:「又在我面前誇他,這些年你已經把他夸天上去了。」
商容:【沒辦法,我的季禮弟弟,只應天上有。】
文希做了個嘔吐的表情,「你這狗糧我不吃,你要知道,我現在也是可以撒狗糧的人,我家自謙可不比你的季禮弟弟差。」
商容:【說到韓自謙,你真的不給他再去個電話?】
文希道:「真不用。行了,你等我,我去換衣。然後帶你去找你的季禮弟弟。」
其實文希沒說的是,他對韓自謙所說的那些話,並不全是氣話,他是真的有男性朋友在杜拜,而且——是他的初戀,霍文琛。
文希很怕會碰到,雖然這種概率很低,幾乎不可能發生,但文希還是想未雨綢繆,先給韓自謙打打預防針,這樣萬一撞上了也能有個心理準備。
這若換作從前,文希從來不會去擔心這些。像帶現任跟前任一起吃飯一起組隊打遊戲這樣的事情,他還真幹過不少。畢竟都是男人嘛,做不了戀人還能做朋友,做朋友自然會有聯繫會有交集,當然也僅限普通關係。
他雖風流,但不下流。與人交往的時候,他還是很潔身自好的,從來不會一腳踏幾船。
但自從認識韓自謙後,他已經跟所有的前任都斷了聯繫,甚至已將他們統統拉黑。因為,他意識到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韓自謙把他想的太美好了,特別是在那種親熱的事上,牽牽手,親親嘴都要問過他的意見,生怕驚著了他冒犯了他。
殊不知,他的經歷與閱歷,比他只多不少。
每每想到這些,文希都很糾結,他一方面想讓韓自謙了理真正的自己,畢竟相戀的人應該坦誠;可一方面他又怕韓自謙知曉他的曾經過去,因為那與韓自謙的想像相差懸殊,他真的不敢保證韓自謙能不能接受。
在過去的24年裡,文希活的肆意又瀟灑,這跟他是孤兒出身,身邊無親無故、無牽無掛有很大的關聯。
人一旦沒有羈絆,真的很容易墮落。
文希曾無數次跟商容感慨過:人生就該如此放肆,這樣才不負這短短几十年的芳華。
可遇到韓自謙後,文希仿佛看到了彼岸,他的人生第一次想上岸了。
「希望,我還配。」衣帽間裡,文希抓著一件裙子,突然,無聲的掉了一滴淚。
當文希換好裙子,門鈴聲適時的響起。
韓自謙來了!
商容看看手機時間,果然兩分鐘,一秒不多,一秒不少。
「高手!」商容佩服的五體投地,悄咪咪的對文希豎起了大拇指。
其實豎起的只是個貓爪子。
韓自謙見文希又穿了裙子,不禁有些小失望,因為他現在覺得文希穿簡單的衣服與褲子,反而要更好看。
然而文希自有他的考慮,他此次來主要任務是來談戀愛的,哦不,是來錄製節目的,節目組裡的人都以為他是女的,他當然要對不起人家的眼睛;再則,他真的怕遇上霍文琛,他想著若自己穿著女裝,說不定萬一真碰上了,霍文琛應該也認不他來,畢竟兩人已經兩年未見。
臨出門前,文希一咬牙,不僅穿上了高跟鞋,還給自己塗上了死亡芭比粉口紅,這樣就更像女孩了。
好在文希膚白可愛,竟完全hold住了這種令人聞風喪膽的口紅色調。
而韓自謙當場邁不動腿了,芭比粉,他的最愛啊!
文希故意裝作沒看到韓自謙眼裡的痴迷,抱著貓容走出房間。
「希希,你要把小貓也帶去啊?」韓自謙趕緊關好門,跟上文希的腳步。
「不要叫我的名字不要和我說話,我跟你和好了嗎?」文希踩著七公分的高跟鞋,走路有點彆扭。
畢竟他平日就算女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