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第1/2 页)
心形粉色的,有點扎眼。
好在內容還算令人愉悅:小屁孩,記得吃飯。
雖然不清楚陸聿修為什麼老叫她這個,明明也就比她大了一歲,聽著總覺得像在占她便宜。
去的路上,尚懿把早飯都吃了。
以至於到了和沈飄零約定的商場時,她沒了吃午飯的欲望。
沈飄零現在好歹也算半個藝人,出門逛街,就是長t牛仔褲,再戴副墨鏡,本想低調點,看見尚懿那身小公舉裙裙頓時無語了。
「你這是生怕別人看不出你是個富二代啊。」
沈飄零拉著她往女裝店裡走。
其實尚懿很少搭配自己,從小到大,她的衣服都是小洋裝,後來穿別的,都覺得哪兒哪兒變扭,但又不能天天上街跟去參加晚宴似的,所以衣櫃裡都是些稍微洋氣但不誇張的服飾。
厲害的是,連直男陸聿修都可以精準地t到她的穿衣風格。
而今天這套,已經很委婉地能藏在這人山人海的客流中不被矚目了。
她們進的這家店,沈飄零經常光顧,以個性為招牌,滿目的流行元素,是明星和網紅最愛購置衣服的一家名品店。
而且她們家的衣服,只設計一件,極大程度上解決了撞衫的尷尬。
「哇,那件衣服好酷炫。」沈飄零兩眼發直,小跑著過去正要取下衣服,隔壁突然橫插出另一隻細長、塗著黑色亮片指甲的手。
沈飄零手一頓,對方趁機使勁從她手裡搶下了那件潮衣。
「謝啦」隔壁女人歡快道。
「喂,這我先拿到的。」沈飄零的脾氣日常暴燥,吃不得虧,正眼看著對面那女的,火氣更大了:「孟曼妮,你要不要臉啊。」
孟曼妮聽出她聲音,摘了墨鏡:「原來是飄飄啊,這衣服不是我們一塊兒看到的嗎,但你剛才猶豫了,當然就歸我了。」
沈飄零:「大姐,我哪是猶豫,我是看看哪個不要臉的光天化日搶我看上的衣服。」
這邊兩人針鋒相對,聲音特別吵。
工作人員看著也是束手無措,一般這種時候都是一方客人妥協相讓,但看目前的架勢,雙方都不像是會主動退讓的主兒。
尚懿聽見吵鬧聲也跟了過去,她看了眼對面那女的,蛇精臉,碗大的眼珠,看著像要掉地似的嚇人,又看向沈飄零:「怎麼了?」
「我先拿到手的衣服,被我這位同事搶了。」沈飄零寥寥幾句,把情況簡單說明,順道補充了句:「就我跟你提起過的同事。」
喔那個按小時換男友的主播。
說實話,這家店的衣服,都不在尚懿的審美範疇,但沈飄零那麼鍾意還被氣了一記,她這個當朋友的怎麼也都是要幫她爭口氣的。
尚懿說話很軟,也秉著既然她倆是同事,那就客氣些的想法跟那位女生說:「這位大姐……姐,要不然這樣吧,你把這件衣服還給我朋友,你在這店裡隨便挑別的,都算在我帳上,就當是我買來送你了。」
孟曼妮噗嗤,毫不掩飾地將不屑掛在臉上:「送我衣服的男人從這裡排到巴黎往返都不誇張,我稀罕你買?我就是看中了這件,買的是份好心情,你就是把這兒其他衣服全給我包起來,也抵不上這一件帶給我的快樂。」
她冷哼,深知沈飄零當網紅的收入根本不如她,就算是她朋友,也不過是個狐假虎威的小女生,不禁鄙夷:「再說,讓你全買你買得起嗎?」
買當然是買得起,但現在,尚懿改主意了。
她實在是噁心對方那副惺惺作態,還他媽搶衣服搶出優越感來的嘴臉。
所以,不想送她衣服。
更不會讓她拿走手上那件。
尚懿看了眼門口商場的logo,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