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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舉杯共飲,醇香綿厚,沈霄邊品味邊看著對面的男人。拐杖,殘腿,休閒西服,無領白絲襯衣,依然風度翩翩。本來可以去他家中過除夕,兩人自己做飯就行,可是他說房中太亂了,不能待客。
這句話說給誰都行,偏是沈霄,就不行。
許湛房中亂,是這些年她和老師求之不得的,就求他個人間煙火氣。老師是個隨性之人,並不會太在意生活中的細節,可是她兒子不行,嚴重的強迫症,別說是亂,就是擺放得不合角度,也會讓他上頭。
面對沈霄的調侃,許湛笑,也知道自己的藉口拙劣。想解釋,可是電話中不知從何說起,於是約好見面時再說。這一說,讓沈霄吃驚之餘,有點沒搞明白。
「所以,她現在住你那兒?」
「嗯。」
「遲心?」
「嗯。」
「遲芳華的女兒?」
「嗯。」
連續幾個「嗯」,男人的手指輕輕抹著杯沿,嘴角邊一絲尷尬的笑。沈霄卻笑不出來,「遲」這個字是這母子兩個這輩子都過不去的坎。當年那一場破碎,沈霄是進入這個家很久後才知道的,老師有書,有文章,白描之下女人的細膩和痛徹心扉。從未聽許湛提起過,正像他在人前的八面玲瓏,人後是極端的封閉。
痛,寫下來,說出口,是痛;埋在心裡,藏起來,是恨,是仇,永遠都不可能化解的疤痕。
遲芳華以一個賓館服務員的身份虜獲了許駁州這位性格綿和、學高八斗的教授,為了跟她在一起,他不顧人言,放棄升職,拋妻棄子,不惜起訴也要跟他們剝離。那不是侮辱,那是殺戮。
所以,遲心?這個名字許湛他是怎麼念出來的?
「我還是不明白這其中的『必須』性。你怎麼繞的?」沈霄直言。
許湛淡淡一笑,「也沒怎麼。主要是明子還沒離婚,那小子,太急性。」
馮克明,對這個至親發小,沈霄了解的不多。她出現的時候,他已經入贅凌海陪在媳婦娘家,逢年過節都難得回一趟京城。沈霄對他談不上什麼感覺,可是他是許湛為數不多的哥們兒,也是那場變故後唯一保留的兒時玩伴。這麼多年能維繫下來,可見兄弟情深。
原來馮克明要離婚的小三就是遲心。雖然許湛用了很客觀的語言將她幾乎完全摘了出去,可是沈霄卻聽出了這個重要性。假如真的什麼都不會發生,許湛絕對不會出手。別說馮克明娶了遲心,對於許湛這個心理潔癖,只要那兩個開始交往,只要他成為遲芳華的座上賓,這發小情誼也就徹底完了。
失去馮克明很重要麼?也許吧。更也許,「離婚」,「遲」,這幾個字拼在一起就無法忍受。當年弱小,他毫無掙扎的能力,現在,經過二十年的積累、成長、擁有,再次面對這幾個字,他會怎樣?
「攔得住麼?」沈霄問。
「嗯。」
又是一聲簡單的「嗯」,沈霄笑了,「你發小兒真的能聽你的麼?這傢伙這麼多年的老婆都不要了。」
馮克明已經嗨了,聽個p!許湛道,「那丫頭不跟他,他能怎麼著啊。」
「是麼?無風不起浪,馮克明也不是十幾歲的愣頭青。肯離婚,哪能沒點兒譜?這件事,一旦遲芳華知道了,你能行麼?」遲芳華居然讓遲心去醫院照顧許湛,這女人,實在琢磨不透她是真的沒心沒肺到還想跟這個大兒子闔家歡樂,還是底線就是這麼低,非要來刺激他?
「遲芳華對遲心沒有發言權。」
「哦?」
「實際上,遲心五歲就被遺棄了,丟在農村老家,三個舅舅家輪流長大。這些年遲芳華根本就沒有養過她。」
「什麼?」沈霄吃驚,狠則狠矣,以為只是為自己的利益臉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