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不准强吻我(第1/2 页)
林晚目瞪口呆,“这怎么能是你的狗?这是我前几天在剧组碰见的,它的腿受伤了,我想带它去宠物医院来着的。”
傅铭川手里依旧把玩着绳子,语气淡然,“这狗是你先碰见的,但是是我先牵走的,所以是我的。”
?
什么强盗逻辑!
林晚睨了他一眼,不禁咬了咬牙,看来这小狗就是被傅铭川“掳”走的。
“你为什么这么做?我记得你从来都不喜欢狗的,”林晚温柔地摸了摸小狗,指尖触上细软舒服的毛发,“要不还是把它给我吧,本来就是我先碰见的。”
可傅铭川却紧了紧绳子,小狗跟着绳子后退一步,离林晚远了一些。
他依旧是居高临下地瞧她,戏谑直言:“你要是实在想见它,我倒是允许你来我家看看。”
林晚眉间紧紧蹙起,一脸懵圈。
她真是搞不懂傅铭川了,前天晚上他们大吵了一架,而今天他却抢了她的狗,然后以此威逼利诱她主动去他的家。
看似稳重矜贵的外表下,怎会如此卑鄙浑球。
傅铭川的家,她才不要去呢。
可正这样想着,底下的小狗竟发出了哼唧哼唧的声音,它可怜巴巴地看着林晚,好像在和她说快点带它走吧。
林晚的心软成一团。
真是对不起,就该早点带你走的,不然你也不会落在这大魔头手里了。
最终,林晚还是于心不忍,问道:“你带它去宠物医院看过了吗?”
“管家带过了。”
“那我...那我什么时候能去你家看看它?”
傅铭川的唇角扯了扯,似有得逞的笑意,“随时可以。”
林晚垂头,沉默着再摸了摸小狗,突然又想起前天晚上那个突如其来、无耻至极的吻。
她心有顾忌,温吞地抿了抿唇,“我去你家看狗,你不准对我做别的事。”
“什么事?”
林晚停顿几秒,觉得傅铭川有些明知故问。
“不准强吻我。”
闻言,傅铭川失笑。
可这笑在林晚眼里算是嘲讽,于是她抬了抬音量,面露严肃道:“强吻是违背他人意愿强行亲吻他人的行为,强吻涉嫌违法,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前天晚上,我其实可以报警的,你要是以后再这样,我就真报警了。”
傅铭川的心像被什么挠了一下,他挑眉,“哪里学的法条?”
“《黑判》的台词中背的,”林晚脱口而出,后知后觉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不准随便强吻别人。”
“可我有说过我之后要吻你么?”
话一落,林晚瞬间没了底气。
“我...我只是打个预防针......”
“所以你在脑里预演过我之后会吻你?”
“......”
林晚彻底落了下风。
明明是想正经地跟他说事儿,可气氛怎么会变得这般软绵绵的,让她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
奇了怪了。
“我没有...你想多了!”她脸红着快速抱了抱小狗,再放回到地上准备开溜,“我之后会去你家看它的,你要好好照顾它。”
话完,林晚便跑开了。
傅铭川看着她惊慌离开的背影,面上闪过柔和。
——
又过了两天,林晚依旧没来找傅铭川说剧本的事。
傅氏集团内。
“金先生,你不能进去,这是傅总的办公室!”
傅铭川的办公室门外,周助理正拼命拦着一位中年男士。
“金先生我说了,你的问题不归傅总管,你该去找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