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学猫叫》正式上线(第1/3 页)
白岩是周三晚上投的稿,直到周五下班后才接到“天听”深海市办事处的电话。
“是阿炎先生吗?”
听着这个称呼,白岩不太确实,“是的,我是。请问你是?”
“我是‘天听’业务部的李瑶,您的投稿作品《学猫叫》,已经通过了审核,在这里有些问题需要向您确认一下。”
白岩:“好的,你说。”
“好的,请问歌曲版权是否是由你本人持有?”
“是的。”
“请问,您有出售歌曲全部版权的意愿?”
“没有!”白岩斩钉截铁地道。
“好的,我们公司需要与你在合同上签定相应播放权(机械复制权、公开表演权、同步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这些基础条件你了解吧,是否有异议?”
“没有异议。”
“好的,另外我们公司还希望向您签定演唱权、录音权、改编权,这些您可以接受吗?”
白岩有点抗拒道:“这些我可能不能接受。”
“是这样的,阿炎先生,因为我们‘天听’旗下也有直播平台、K歌平台,一般投稿到“天听”的歌曲,这些子公司都是需要演唱权、录音权。您是有什么顾虑吗?”
白岩有点为难,因为如果签定了演唱权和录音权,就代表了平台可指定任何人录制并发行。这显然不符合版权人的利益。
把这些想法告知了李瑶。
“这样啊。您这种担心是很常见的,这些都是可以在合同中勾选的,比如:您不授权演唱权和录音权的相应发行权许可,并规定只能在指点范围传播,这样我们的用户就只能拥有表演权和一些表演相邻权,您也就不会有利益上的损失了,您看可以吗?”
白岩听到这样,顿时觉得专业的还是专业的呀!也就放下心,同意了。
“好的,另外还希望您授于我们广播、演唱、录音的代理权,当然也都是没有相应发行权的授权,因为我们公司有一些合作公司,可能也需要您歌曲这方面的版权,如果这些公司一个一个找版权人签合同,会很麻烦,大家都很累,您说是吧?”
白岩承认自己被说服了,但也有一疑问:“那如果让你们代理的话,那这收益怎么计算的?”
“这个你可以放心,我们公司版权代理的工作,在行业内也是有口皆碑的。您的歌曲在我们公司所有版权代理中产生的收益,税后的五成都是属于您的,您也不必担心您的账目有问题,这些都是有监管机构监督的。
“五成,还是税后,会不会太少了?我没有这方面的概念,可以解释下吗?”
“可以的,是这样的,由您授权的代理权——通过我们公司运营所产生的收益——是税后的五成,这其中我们公司的运营成本是没有计算在内的,并且由我们公司和其他公司签定协议也是可以利益最大化的,如果由您和这些公司签定合同, 所得的收益大概率是小于我们给出的条件的,这么说,你能明白吗?”
白岩琢磨了下,觉得李瑶说的有道理,回应道:“明白了,那就按你说的吧。”
“好的,最后还有几个问题,请问您是签独家还是非独家?”
“独家。”白岩想了想,拥有6成用户的“天听”,是他的第一选择,如果签非独家,还要投稿其他平台,白岩不想折腾了,而且收益大概率是低于现在的。
“好的,请问您是选择‘付费购买’分成,还是选择‘免费收听’人次收听奖励呢?”
这些白岩之前就有了解,如果选择“收听人次奖励”就算是VIp收听人次也要达到一百万才能收益一万块,感觉有点太少了。
“我选择付费购买。”
“您考虑清楚了吗?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