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玄幻魔法 > 反派大佬在异界 > 第六章 血狼灵丹与红筋

第六章 血狼灵丹与红筋(第1/2 页)

目录
最新玄幻魔法小说: 头上三尺有神灵青葫问道浚云之无双帝君从属性加点开始武道成圣觉醒系统金手指种田御兽这个大宋,女妖好多啊有晶核的我,在末世学修仙神战双修猎魔英雄我在异界当殿主我氪性命博长生青辰胤修真界里我成王之凡人不在平凡你惹他干嘛,他全家都是大佬无敌剑尊:低调的王者从收服白蚂蚁开始长生不死为宗门自散气运,赶我走后你哭啥众筹建修仙大学,我真没搞诈骗啊!剑客笔记以山神之名,敕令天下万物!

血狼,体型高大,筋强且呈血红色,十分凶悍勇猛,战力因血缘、天赋及修炼时间的长短而有强弱之分。

人类除了觊觎血狼体内修出来的各色灵丹,还很眼热它们的筋。

灵丹可以用来吸收,增强自己的修为,筋则可以抽出来做很多东西,比如长鞭或短鞭。

由血狼筋做成的鞭子,结实又极富韧度,打人时,能由皮肉层层递进,快速往深处渗,直疼到骨髓里。

那日坐在墙头看到她的武器~~红色血鞭时,他便心生一念,猜测那鞭子是不是猎了血狼扒皮抽筋做的。

而在无法拿在手中细细观瞧的情况下,验证它的最好方法,就是挨上一鞭,感受它与众不同的入骨疼痛。

小厮听了他的话,相当无语:“奴就想着以主子您的身手,怎么会连根鞭子都躲不过,却原来是故意挨打!您到底是怎么想的?”

“怎么想的挨娘子打都不丢人,”少年哼道,“你这几天可有收获?”

小厮闻言,明白主子这是挖夜月阁的墙角挖定了,便在涂好药膏后,轻轻为他盖上薄被:“有。奴听说那财大气粗的曹家庄庄主因有龙阳之好,才兴之所至开了一家名曰常悦的倌馆,之后才有了这间常悦客栈。”

“……”少年扶额,“你这关注点,真强。”

混迹市井这么多天,他还能不知道常悦楼是曹家产业?

而常悦这个名,听起来普通至极,其实饱含深意。

什么深意?

自然是,常,与肠同音。

这个同音字,很好的寓意了那座倌馆的精髓。

常悦倌楼既是曹家产业,自然就在曹家地盘里,所以里面以色侍人的年轻男子到底属不属自愿,外人并不清楚,即便是金暮黎,也管不到那里去。

毕竟,她是夜月阁的人。

手伸得太长,定会得罪曹家。

而现在,赤墨两霸刚变成三足鼎立的情况下,夜月阁还没有明着与曹家敌对的实力,不能像逼迫其他坑蒙拐骗的青楼倌馆那样让他关门大吉。

在夜月阁的势力范围内,除非青楼倌馆里的女子或少男真正自愿从事此类行业,否则楼主馆主绝对会很倒霉。

但在曹家和文家的势力地盘里,她就束手无策了。

不过,不能明着干的事,谁规定不准暗地里插手“整顿”了?

半个月前常悦楼的失火事件,怕就是金暮黎干的,曹家只是苦于没有证据,无法公然和夜月阁撕破脸。

当然,这个无法里,也有忌惮成分。

毕竟冷面石心无情手的名号不是白来的,更不是金暮黎自封的。

尤其是,在短短时间里混到如此臭名昭着的地步,居然还无人知晓她的武功到底处在何种级别。

也就是说,杀了那么多人,有了这么大名声,她居然从不曾动用过真气。

这就有点小恐怖了。

别说曹家,换任何人都会忌惮。

让外界摸不清根底的人不仅神秘,还令人不敢轻举妄动。

“不止这个,还有别的,”小厮忙道,“昨日我在青楼一条街晃荡时,有两个男人为争名妓吵起来了!”

“……”少年忍不住翻了翻眼睛,“这也值得说?”

“当然!”小厮压低声音,一脸贱兮兮,“主子,您猜那两个男人是谁?”

既然他这么问,就说明对方不是无关痛痒的普通人,少年摸了摸下颌,略一思索,便道:“文家?”

“主子就是聪明,一猜即中!”小厮回想当时情景,兴奋得几近手舞足蹈,“那对同父异母的兄弟为了争夺紫嫣姑娘的陪酒权,竟然在蝶梦楼大打出手!”

“能在那种场合撕破脸皮,

目录
道辟九霄仙幻纪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