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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滿意足地打個響指,收工。
如果這是一款攻略遊戲,那我希望我只用打通「百樂副總」這一條事業線就好了,現在就是一個很好的開頭,就像通關任務一樣,我已經完美完成了「業績翻十倍」的第一章 ,已經迫不及待地想要面對下一個關卡。
可惜,由不得我選,這邊有多順利,那邊就有多麻煩。雖然汪蘭說沒有婚禮,但是林平舟要舉辦一場晚宴,在其間宣布我和林州行結婚並共同成為百樂新增股東的消息,顯然後者才是重點,林平舟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告訴投資人、潛在對手和其他所有人——他們父慈子孝,父子倆親密無間,林州行的加入,對於百樂目前的局面來說,不會有任何的變化。
也就是說,這場晚宴名義上的主角是我和林州行,但實際上還是林平舟。
比起去當一個被打扮精緻的傀儡娃娃,我寧願待在店裡和鄭鄭一起搬貨,有時候我還挺羨慕他的,鄭鄭的生活邏輯很簡單,只有兩件事,第一,在儘可能少幹活的情況下保住一份工作,第二,用剩下的所有時間畫漫畫。
我對鄭鄭的漫畫當然很好奇,但是他不讓我看,他說創作過程中的反饋會干擾和影響他的作品完整性,但是答應我說,如果完成了,一定會給我看。
「你畫完之後會發表嗎?」我問。
鄭鄭頭也不抬地說:「當然會。」
通常來說,這時候應該發表一些祝福,於是我說:「你以後一定會很紅的。」
誰知道鄭鄭很篤定地說:「不會。」
「你怎麼知道?」
「我不在乎。」鄭鄭說,「這本來就不是為了紅去創作的作品,是為了我自己。」
「就像梵谷的畫那樣嗎?」
「你太抬舉我了,店長。」鄭鄭露出一口小白牙,笑著說,「也許就是很平庸的作品。」
那你為什麼……
這句話我沒有問出口,這樣不禮貌,那你為什麼還要畫?那你做這件事有什麼意義?我聽過太多人問這個問題,現在我不想成為自己曾經討厭的人。
可我想我不可避免地還是露出了疑惑的表情,人在面對自己不了解的事情時難免顯得傲慢,我不理解鄭鄭,我覺得他是個「奇人」,可也許在鄭鄭自己眼中,他只是在做自己認定的事情罷了。
「沒有意義對吧?我爸媽也是這樣說。」鄭鄭反而很大方地繼續說,「但是漫畫這東西,我在畫的這個東西,本來是不存在在這個世界上的,是我創造出來的,以後回顧我的一生,我就可以說,我創造出了一部漫畫。」
「就這樣?」
「就這樣。」鄭鄭睜著圓圓的眼睛,眸中冒著亮閃閃的光芒,「不然怎麼回顧這一生呢?就說我工作了,然後賺到錢,然後花掉了,然後繼續工作?」
某種意義上來說,鄭鄭是個了不起的人,他說他的墓志銘以後就可以用一句話概括:「這個人,畫了一部漫畫。」
創造出這個世界上本來沒有的東西,這本身就是一種滿足。
經歷過這種精神洗禮,再被套上高定禮服的時候,不免得有種恍然隔世的感覺,林州行發現了我的心不在焉,從身後的椅子站起來走到我身邊:「想什麼呢?」
「人生的意義。」
「嗯?」林州行愣了一下,我笑了笑,打算扯開話題,這才注意到這件裙子是周琦當初穿的那件設計師品牌的,內襯中繡著設計師的簽名,可是周琦不是說要親自飛到巴黎才有嗎?我問林州行說:「怎麼買到的?」
「我讓 wiln 提前定的,等了幾個月吧。」林州行輕描淡寫地說,「錢給夠就行。」
那算上時間豈不是……我想了想,這才明白:「所以那天的事你知道?」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