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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性持才傲物,持續性死鴨子嘴硬。
所以他可能不適合祝在。
即便現在,他都覺得自己不適合祝在。
但說是一回事,做又是另一回事,賀遙總有點控制不住自己接近她的本能。大概是她變得……身上有點故事感了。
這幾年她身上發生了什麼他一無所知,他的好奇心迫使他靠近她,像個食夢為生的怪物,一點一點啃噬她的未知。
[程越]:你不打算跟祝在和好了?賀遙
[馮岩]:可惜咯,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
在賀遙出國的這幾年,程越跟馮岩偶爾出來吃頓飯,頻率相較從前低了很多。從前一周兩次,現在大概一年兩次,甚至兩次都不到。
畢業以後,天各一方,是無法避開的難題。
這兩年馮岩忙活著工作,沒怎麼跟賀遙聯繫,但也從程越口中聽說了他跟祝在分手的事。
可惜是真的覺得可惜。
他倆剛在一起的時候,馮岩嘴賤,一見到祝在就忍不住調戲她,不是叫她「賀遙家的妹妹」就是「賀遙的小青梅」。明明二十出頭的小伙子,非要搞得自己跟三四十歲單身未娶的二流子似的。
祝在被他叫得面紅耳赤,卻也有點好勝心,偶爾當著人群大聲叫他一句「馮叔」。
算是扳回一局。
因為馮岩長得的確像叔,而且不愛刮鬍子,常常比程越還要顯成熟。
想到以前的事,賀遙面部線條不自覺都柔和幾分,嘴角彎了彎,打字的手都帶著點輕快。
[賀遙]:那你教教我怎麼追回前女友?程越
馮岩立刻發了一條笑得像雞在打鳴的語音條過來。
[馮岩]:哈哈哈哈,這個老程他是行家啊!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跟黎安分手三百六十次。笑死了,快叫他寫個複合心得哈哈哈!
[程越]:滾蛋,你女朋友都沒有,還好意思嘲笑爹?
[馮岩]:爹,情況緊急,少廢話!快教教賀遙!
賀遙忍不住低低笑了一聲,也跟著複製馮岩的話。
[賀遙]:爹,情況緊急,少廢話!快教教賀遙!
程越沒別的毛病,就愛當爹,大家一般都會順著他。
畢竟大學四年的早餐都是他帶的,叫句爹不為過。
[程越]:行啊,等我找找文件,給你發過來。
[賀遙]:?
[馮岩]:臥槽?你還真有這玩意兒?
[程越]:別說了,都是淚。
賀遙哭笑不得,想著黎安那性子,估計是她逼著程越寫的。
他倆屬於一對,分分合合幾百次已經是人盡皆知的事了,每一次分手都不會超過48小時。
賀遙不太理解他們這樣的做法。
對他來說,一旦說出分手二字,就是真正的關係破裂,複合的機會渺茫。
對祝在來說亦是如此。
所以這幾年,他們兩人都心照不宣,從來不曾聯繫對方,也不互相打聽對方,甚至有意讓自己消失在對方的世界裡。空窗期久了,似乎就能淡化掉對方的存在。
只不過,這種做法效果頗微。
有些渴求它褪色的記憶,繞了一圈回到原點時,顏色反而越發的深邃艷麗。
在大開曼島的落日下重逢,賀遙從來沒想到過。
那一晚的卿卿耳語,賀遙也從來沒想到過。
即便他是個堅定的唯物主義者,不信鬼神,不信命運說,內心卻也難得的產生一絲動搖。
是不是有些選擇,他真的該重新考慮一下?
第28章
試衣間裡, 杜筠心正為祝在倒騰褲子拉鏈。扣子散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