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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世》只是一本小說,不像教科書、歷史書,就算全文貼出來,也會有人買。小說不同,除非經典,在出書之前把結局貼出來,無疑是會給實體書的銷量給予嚴重的打擊,書商是絕對不會容許的。何況,那南自認為《滅世》沒達到經典的程度,說白了,《滅世》只是快速消費品,除非特別熱愛,很多讀者都不認為這種網絡書籍有買來收藏的必要。
可是如果不貼結局,是很傷害網絡上的名氣的。
這就是那南煩惱的原因。
盯著屏幕片刻,那南突然間感慨,如果自己的書能成為值得收藏的經典,那該多好?
感嘆完,腦海中忽然想起東方黃瓜的提議:合作創造一個經典的世界。
他心裡一動,或許,這就是上天給他的一個機會?讓他創造一個經典,一個值得收藏的經典?東方西瓜他們有自己的雜誌作為平台,背後又是實力強勁的雲安出版社,一定會有所作為的。
想到這裡,他忽然激動起來,放下了寫了三分之一的大綱,打開企鵝去敲東方西瓜。東方西瓜的頭像是灰色的,沒有回應。
那南頭腦中思緒紛騰,注意力無法集中,對著word無法靜下心來。盯了三分鐘之後,他關掉了word,隨手刷開網頁進論壇。龍之騎士黑自己的那個帖子已經被頂到最上面,那南點進去晃了晃,後面自己的粉絲跟了進來,為自己撐場。
鐺年明月:請不要再來黑大蟲了。大蟲碼字不易,坑品還不錯,被這樣黑大蟲讓人很氣憤啊。
條舞:退散吧,龍之歧視!
蒼月:愛大蟲,愛大蟲的坑品,愛大蟲的情節,愛大蟲的文字。支持大蟲!
余秋魚:此人羨慕嫉妒恨了吧?
&ldo;大蟲&rdo;是粉絲對&ldo;重來一次&rdo;的暱稱。
那南看到一連串讚揚自己坑品好的帖子,臉上漸漸浮現出尷尬的紅暈。想到後面自己可能不會貼出結局,這些一直追隨自己的粉絲該如何地失望,他就有些坐立難安。
可是出版合同已經簽了,書一旦出版,更多的主動權就不再作者手上,尤其是像那南這樣的新人。而且,出版實體書,是每一個作者的夢想。那南也不例外。
如果手上拿著一本自己寫出來的書,就好像得到了一個認可證。畢竟網絡上不管名聲還是人氣都是虛的、看不到摸不著的,只有拿到實體書,感受到書的重量和質感,才能讓人獲得極大的滿足。就好像一個演員,再有人氣,如果沒有獎項傍身,那麼他的事業就不算是成功。
想了想,他爬下論壇,又敲了自己bb的企鵝。bb是個工作狂,一天到晚都在線上。那南一敲他,他立即現形了。
莫云:什麼事?
南極星:我想知道,不能貼出結局是確定的嗎?可不可以通融一下?我總不能坑掉吧?
莫云:說不貼出結局,只是在書出版之前。大部分書一出版,結局就貼出來了。作為朋友,我建議不要貼出結局,這樣實體書會好賣一些。
南極星:可不可以同步?我不想讓讀者們失望。
莫云:……
南極星:不可以嗎?
莫云:作為網站編、輯,我當然支持。可是我們畢竟和出版社有合作,他們也想掙錢的。
那南皺皺眉,暗嘆了口氣。
南極星:如果我不貼結局,會對&ldo;重來一次&rdo;這個筆名的名氣傷害很大。你們捧紅這個筆名,不是想讓它像流星一樣一晃而逝吧?
那邊沉默良久。
莫云:我會把這種情況反應上去。
那南看到一絲希望,連忙再接再厲。
南極星:我前面那三本已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