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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看完以後,若非去過現場,以法醫的角度‐‐
死者是完全是前位型自縊!
是完全符合!
就連縊溝皮下組織的各種淋巴壓迫性輕微出血,和舌骨大角骨折出血也都是對的。
也即是說,這一具屍體從法醫的角度判定為‐‐自殺!
畫筆在這一刻,微微停住了,自那起案件後,第一次,莫歌的頭疼不是因為推理,而是因為回想著他的解剖過程,想一次,頭疼一次。
到底是怎麼回事?
為什麼會完全一樣?
為什麼會沒有掙扎痕跡?
明明這就是他殺,卻偏偏屍體說的話,都是自殺?
那一刻,握著筆桿子,莫歌甚至有些……邪惡的想法,要是麻繩或者是皮帶上吊就好了!只要別像是這個寬鬆柔軟的白綾,什麼都好,因為只要是硬物的縊索,導致皮下出血會很重,或者水泡的產生,這樣痕跡或許會明顯一切,像這種寬白綾的痕跡會相對較淺,檢驗起來其實是很不利的……
但不管如何,莫歌咬牙,通著,還是把現場畫完,但在畫完的時候,正好第四批小白鼠的昏睡數據出來,這四次測量里,莫歌可以確認正常人吃上與死者同款的安眠藥,兩片的話,30分鐘就能睡著。
不過,兩片的量,在他曾經接手過安眠藥死亡的案例中,並不足以讓所有人都睡著。
部分失眠和神經衰弱以及經常吃安眠藥的人里,需要更多的藥量,可是死者身上並沒有顯示出身體各方面有問題,他早已經查過死者的病例,仔仔細細的也看了四遍,目前的病歷上,是沒有關於抑鬱症說法,失眠症也是近期才出現,並且‐‐
只吃兩粒……
也即是說,死者胃部的安眠藥量,兩片,差不多三十分鐘左右會進入睡眠。
這之前,他已經測出了具體的死亡時間,是在六小時到六小時半之間,也就是‐‐
死亡時間,夜裡兩點到兩點半之間。
而死者吃藥的時間,是在兩點以前。
只是‐‐
越是做實驗,反而越是印證莫歌之前的想法:死者真是在吃了藥快睡著之前,上吊自殺的!
可是,即便如此!也會掙扎!
&ldo;吱吱吱吱‐‐&rdo;
前幾次試驗做的是安眠藥的藥效時間對比數據,這第四次試驗里,撇開了時間問題後,莫歌第一次捏著老鼠的喉嚨,在吱吱吱吱的老鼠叫聲里鬆一口氣‐‐
沒錯的,死者肯定還是會掙扎。
他放下老鼠,心卻沒放下來,因為還不夠!因為……沒有證據!
單憑這些老鼠這些數據,根本不夠說服力,兇犯完全可以說,一切都只是他的猜測,就算是找來兇手,依舊會說出死者是瞬間吊死……
這,不是沒可能!
但,莫歌偏不信!
吱吱吱的聲音里,莫歌掃了一眼那醒來的白老鼠,老鼠似乎昏昏沉沉,似乎又要睡,他不管了,轉過身,深吸一口氣,頭還疼,因為又看到死者的脖頸,現在哪怕老鼠在面前,莫歌自己都說服不了自己,更別提去說服別人‐‐
老鼠只是試驗品,但死者的縊溝是完全符合自殺。
這個兇手到底是怎麼做到的?
還是真的遇到了巧合,一點點都沒有掙扎?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