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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質一事,里根總統曾經在1985 年12 月5 日簽署過允准執行的正式文件。
只是在1 年後,「伊朗門」事件曝光,為「保護總統」免使其「政治上十分
難堪」,才銷毀了這一文件。
1987 年8 月3 日,為期3 個月、花費數百萬美元的公開聽證會,在聽取
了29 人的證詞後終於降下了帷幕。美國公眾普遍認為這是一出前松後緊、平
淡無奇、有頭無尾的電視「連續劇」。
11 月18 日,參眾兩院專門委員會發表最後正式調查報告。這份長達690
頁的報告詳述了「伊朗門」事件的前因後果,揭露了美國政府高層蔑視法律、
胡作非為、隱瞞真相、欺騙公眾的惡劣行徑,指出波因德克斯特和諾思在這
一事件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根本責任必須由里根總統承擔。
這一調查報告的正式公布表明對「伊朗門」醜聞的調查已經結束,此後,
事件將移交司法當局審理。
法網疏而漏 案了似未了
1988 年3 月16 日,負責調查「伊朗門」事件的特別檢察官沃爾什經過
長期調查,對該事件的4 位關鍵人物——諾思、波因德克斯特、西科德和美
裔伊朗籍軍火商哈吉姆提起公訴。
沃爾什在起訴書中指控諾思犯有非法接受價值4300 美元旅行支票,提供
假情況妨礙國會調查,私自篡改、轉移、銷毀政府文件,私自將賣給伊朗軍
火的1400 萬美元利潤轉給尼加拉瓜反政府武裝等12 項罪名。如果罪名全部
成立,諾思將遭到法律的嚴懲。諾思一看大勢不妙,再也顧不上庇護主子了,
狗急跳牆地聲稱:「我從來沒有觸犯過法律,我是國會和總統外交權力之爭
下的犧牲品。如果有必要,我將抗爭到底。」並揚言:只要政府不中止對他
的審訊,他就要揭露「令人難堪的秘密」。這一威脅還真管用。1989 年5 月
4 日,華盛頓地方法院陪審團經過12 天的審議,正式裁決諾思犯有阻撓國會
調查、私自銷毀文件、接受賄賂3 項罪名。7 月5 日,華盛頓地方法院法官
格塞爾宣布,判處諾思3 年徒刑,緩期執行,罰款15 萬美元,禁止出任公職,
須從事1200 小時無償公務活動——負責協助華盛頓市區青年的戒毒工作。
在此之前,1989 年5 月3 日,「伊朗門」事件的另一重要成員、前總統
國家安全事務助理麥克法蘭被判處2 年緩刑、2 萬美元罰款和200 小時無償
公共服務。
1990 年1 月24 日、2 月1 日,西科德與哈吉姆分別被判處2 年徒刑,緩
期執行。
對波因德克斯特的審判,則經歷了一番周折。特別檢察官沃爾什指控他
犯有與他人合謀阻撓國會調查、提供偽證等5 項罪名。波因德克斯特大叫冤
枉,要求與已下野的里根對薄公堂。結果,1990 年6 月11 日,華盛頓地方
法院宣布,考慮到時年已53 歲的波因德克斯特長期的軍隊生涯和大筆的訴訟
費用,故從寬判處其6 個月監禁。
至此,一場震撼華盛頓的巨大政治風暴在沸沸揚揚鬧騰了3 年零4 個月
後終於暫趨平息。
然而樹欲靜而風不止,由於尚有許多謎團未被解開,所以此案並沒有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