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无主良田(第1/2 页)
大汉帝国很早就已经不流行分田,也没有军功授官了。 当年太祖高皇帝为了能够争取部下们的全力支持,那赏赐起来是相当豪爽,一口气封了一百四十三个彻侯。 这些王侯可都是实封的,都有自己的领地。虽然后来历代皇帝以各种理由剥夺了其中很多人的爵位,尤其武皇帝一番骚操作下来,刘邦封赏的一百多列侯直接剩到了个位数,但是即便以刘彻的强势,也不敢从肉体上消灭这帮既得利益集团。 这其中很多人和后续新晋的贵人们一起,逐渐形成了世家大族的雏形,牢牢把握住了帝国的大部分资源,最终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绵延数百年的门阀政治。 对于小卒们,高祖也是一如既往地大方:“军吏卒会赦,甚亡罪而亡爵及不满大夫者,皆赐爵为大夫。故大夫以上,赐爵各一级。” 所有军中将士只要没有犯罪,一律升为大夫爵,如果已经有大夫爵,就升爵一级。这是什么概念? 秦朝一个县也没几个大夫。不夸张的说,西汉一个郡的大夫都远远超过秦国全国的数目。 老刘对军功将士们的爵位奖励力度是秦始皇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这么一来,大家伙能不支持他刘老三吗?老刘家的统治根基可不就扎实了。要不然当年诛杀吕氏,从列侯到小兵,人人从刘呢。 可滥赏爵位也是有严重副作用的。爵位封多了,自然就贬值了。 就像后世太平天国,2700多个王爷,就问你怕不怕! 爵位是跟田地挂钩的。为了落实待遇,少不了大把的国有土地撒出去。这么一来,政府手中留存的就少了。 而且刘汉又没有赢秦那般严格的爵位递降制度,无法有效回收耕地,导致不能像秦国那样用不动产来激励将士们浴血奋战。 而在官员选拔上,汉代的爵位也没什么鸟用了。 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 秦代,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到了六级的官大夫,就可以做县尉之类(县公安局长)的处级干部。 大家伙冒死拼杀,所求的,不就是利嘛。而利分钱和权。 光有钱还不行,还得有权。便是现代社会,光有经济地位,没有政治地位也不是件好事。 在古代这种法治不健全的时代,“破家县令,灭门刺史”更是寻常。所以经济地位上去之后,一定会追求政治保障。古今皆然。 很多时候,政治地位的优先级还在经济地位之上。比如明清时期,哪怕区区一个家境贫寒的穷秀才,县令或者地方豪绅想收拾你都得掂量掂量。 而一个缺乏背景的富商,如果不及时找把保护伞,就只能任人鱼肉。 西汉虽然很多地方继承了前朝,但在官员选拔制度却迥异于秦制。 军功不再授官,而是改成察举制,就是中央和地方高级官员把品德高尚、才能出众的人才推荐给朝廷授予官职。 察举制在秦时就有,但只是一种补充手段,选拔官员主要还是跟爵位挂钩。 这玩意儿一听就知道,想要在其中上下其手,难度太低了。 结果就是士族慢慢把握了各级政权,最终形成了魏晋南北朝的门阀制度,实际上跟西周春秋时期的世卿世禄制差不多,都是老子英雄儿好汉。 汉高祖刘邦曾下诏求贤,令从郡国推举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但并未成为常态。 察举制确立始于文帝。这个时候天下战事早已平息,没了军功,授官缺乏依据。而文帝初继位时,根基不稳,正好需要拉拢功勋集团,于是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设孝廉和茂才科目,察举法正式成为定制。 低级爵位土地没了、官位没了,甚至免除赋税、减免徭役、抵罪抵罚的作用都在实际操作中越来越小,导致逐渐失去了吸引力。 只有封号,啥权利都没有,老百姓对这个徒有虚名的制度,还能有兴趣?所以才有了“民得爵不喜,夺爵亦不惧。” 爵位跟田宅、职级脱钩,军功爵制度逐渐没落。 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从春秋战国时期逐渐扩大的流通渠道在两汉年间又重新收窄。底层民众想要实现阶级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