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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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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语

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有是非的地方就有江湖。

江湖是“是非之地”,却不是“论是非的地方”。

《大漠狂沙》、《江南怒涛》和《长白傲雪》篇幅相当,我自称为“江湖三记”,或者“泰山罗家别传”。

三篇中,以《大漠狂沙》构思最早,用心最多,我曾经用不同风格的文字把他写出来,还配过连环画,后来写博客的时候,才重又整理成文。故事中的关键人物是泰山罗家的一对祖孙,各自改名换姓闯荡江湖,却最终狭路相逢,生死相拼,最后双双毙命。他们的悲剧是因为他们知道互相真实身份的时候为时已晚,与之相对应的,是他们各自的属下,一对早就知道真相,故意制造争端的亲兄弟。他们在阴谋得逞的时候也互相害死了对方,因而也更可悲。而这些人所以如此,无非是所谓的江湖霸业,但无论是强者,还是阴谋者,都没有能够实现,可以算是一种反讽吧。

泰山罗家是怎样一个家族,你不知道;问我,同样不知道。我只是将他作为一个符号,一个抽象的概念。抽象比起具体来,往往更具有承载力。正因为这样,我可以把他任意的发挥。所以之后的两篇也运用的这个概念,是否成功,我不好自己评判。

《江南怒涛》的诞生要晚得多,故事中的复仇者背负了“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而他的复仇手法也十分出人意料。其中我自己还满意的有三段:

第一是开头。这样的开头完全可以写一个很有分量的长篇,但可惜的是写下来却只是一个短篇。

第二是玉笛被袭。为他用排云手推拿书童被悄无声息的换成了刺客,也是此处,又一次引出了泰山罗家这个概念。

第三是结尾。当铜斧得意的反问“你是不是现在一动也不能动……”的时候玉笛的手“居然动了一动”,就此刹住,留下了很大的空间。我不主张写文章的人就是万事通,一副导师的模样,去告诉别人应该怎么做,这样是把读者当傻子,至少我不愿被当作傻子。

《长白傲雪》在实写之前,我一直想把他写成这样:师徒二人,为了“剑法第一”的虚名,受人挑唆,酿成决战。尽管决战之前,阴谋大白天下,当决战双方都不肯罢手。但今天真写起来的时候,先是加了一个小妾,想把她作为挑唆者,写了开头就觉得不成立,就想把她写成受害者,让受了虚假的嫉妒所鼓惑的剑尊亲手把她掐死。但这样又成了《奥塞罗》的翻版,所以只好随着故事的发展继续构思,最后笔头一转,成了现在的样子。

这个结局很突兀,突兀的结局好不好,我无法可说。就像《雪山飞狐》的结尾“这一刀,是劈还是不劈?”包括我在内的人很多人喜欢,但也有很多人不喜欢。

三篇都写好了,此文算是一个总结。如果有一天,有闲暇又有心力写《泰山罗家》,此文就是代序。

大漠

塞外,大漠,八百里黄沙,一轮明月,一只孤雁。

月下两人,一前一后,正骑骆驼飞驰。

前面的是一少年公子,一席白衣,翩翩无羁;后面的是一个中年人,衣冠不整,疯疯癫癫。

孤雁受惊一声叫唤。疯子仰头看见,大叫:“主人,大雁!”

白衣少年也不回头,跃出半个身子,用右脚钩住骆驼背,人却已经倒立,手一伸,就拈起一粒黄沙,运转手劲将黄沙弹出。然后翻身归位。继续向前。

疯子轻勒僵绳,左突几步,正好伸手把落下的大雁接住。一检查,隐约见大雁头顶有一伤痕。当即大叫:“主人,又是张嘴雁!”所谓张嘴雁原是说射箭功夫,箭射入大雁正张开的嘴里又从顶门射出。而白衣少年的武器是一粒黄沙,可见功夫已入化境。

孤堡无依

孤堡无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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