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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漏偏遇連陰雨,這時小包工頭孫某的兒子又被檢查出得了重病,光手術費就得十幾萬。他所有的積蓄都給工人發了工資,哪裡還拿得出錢來?
孫某數次找羅某討要工程款無果,最後一怒之下,拿著一把水果刀闖進羅某的家,將他那正在搖籃里睡覺的八個月大的兒子給劫持了,要羅某立即結帳還錢。
接到報警後,警方立即趕到現場,一面跟孫某談判,一面派人去找大包工頭羅某。
可是羅某聽到風聲,早已躲起來,只剩下做不了主的老婆在家。
孫某從上午等到下午,還不見羅某,人就急了,幾次威脅警方說要是再見不到羅某,就要讓他絕後。
負責這次現場指揮的,又是咱們蔣局。
蔣局一看孫某已經喪失理智,人質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當即命令狙擊手趕到現場待命。
趙鐸端著他的85式狙擊槍在對面一間小學三樓廁所窗戶邊隱蔽下來,槍口早已瞄準孫某。
只是孫某左手抱著孩子,右手持刀,刀鋒貼著孩子的脖子,如果貿然開槍,子彈稍微射偏,沒能讓孫某當場斃命,對方手中的刀稍稍一拖,這孩子就沒命了。
所以蔣局雖然已經下達&ldo;就地擊斃&rdo;的命令,但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趙鐸仍然不敢開槍。
雙方又耗了一個多小時,孫某突然暴躁起來,向警方發出最後通牒,如果二十分鐘內見不到羅某,就要讓他兒子見血。
警方頓時緊張起來,誰也不知道姓羅的那傢伙藏到哪裡去了,二十分鐘根本不可能找到他。
就在這時,孫某懷中本來一直在乖乖睡覺的孩子,突然哇哇大哭起來。孫某忙把水果刀拿在左手裡,右手向後伸去,不知是要拿什麼東西。因為他左手抱著孩子,手裡雖然拿著刀,但刀鋒距離孩子已經有五六寸遠了。
趙鋒果斷地扣動扳機,子彈呼嘯而出,&ldo;噗&rdo;的一聲,射入孫某眉心……
後來趙鐸聽處理現場的同事說孫某倒地後,孩子跌落在他身上,只是微微有一些擦傷,這才放心。
那位同事又告訴他:&ldo;你知道孫某最後那一下,是想拿什麼東西嗎?他想去拿後面桌子上的奶瓶,那孩子肯定是餓壞了……&rdo;
趙鐸一聽,當時就呆住了。
同事拍拍他的肩膀說:&ldo;不用難過,如果不是抓住這個機會,咱們還真拿他沒轍。&rdo;
趙鐸木然地點點頭。從不抽菸的他找同事要了根煙,坐在地上悶聲不響地抽起來。
他知道孫某也有孩子,在這種時候,一個怕孩子餓著、肯冒險回身給孩子拿奶瓶的已經做了父親的男人,怎麼可能會忍心殺害一個無辜的孩子呢?也許這件事,還有更好的解決方法。
他想,一個狙擊手的職責,到底是殺人還是救人呢?
作為一名狙擊手,他也許比常人更應該尊重生命,無論是人質還是嫌犯的生命,都要尊重。
一名嫌犯,到底該不該死,應該是法院的事,不該由自己來決定。
法院判錯了,嫌犯還可以上訴,如果自己扣錯扳機,就再沒有改正的機會了。
從此後,趙鐸的訓練狀態一直不佳,瞄準人形靶的時候,竟遲遲不敢開槍,這對於一名狙擊手來說,無疑是致命的缺點。
半年多後,趙鐸自己提出申請,退出了特警隊,回到了原來的分局刑偵大隊。
回到刑偵大隊後,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整,趙鐸很快恢復到了以前的工作狀態,手裡拿著一把64式手槍,五發子彈50米外能打出50環以上的成績,顆顆子彈都能穿透靶心。
不過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