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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爱情,我一直像是个傻子或是说我在刻意地在逃避,装作不懂。其实我们这类人的标准很简单:找一个自己喜欢的有感觉的并发自内心地对自己好,最重要的是孝顺父母的就好。可往往有时候简单的事情最不容易完成,正如很多人说自己最大的梦想就是无忧无虑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一样,可望而不可即。我们在以后的路上会有更多的时候会身不由己,但现在,对于爱情,我们难道还不能自主选择吗?!想起了《爱情呼叫转移2》上邓超说过的一句台词:宁可高傲的发霉,也不可卑微的恋爱。这难道不是许多人发自骨子里的心声吗?!但也仅仅是一种埋藏在内心深处的想法而已。也许,在轮回的穿越中,我们注定与挚爱擦肩而过,失之交臂。阿里巴巴总裁马云说过,人往往不会因为做过什么而后悔,而是因为在日后的回忆中想做一件事却又没有做过留下缺憾而后悔。我想,在这一方面,这句话也可以得到一定程度上的体现。
我已经习惯了背着登山包到处瞎逛,感受各地的人文气息与不同风俗。以后的担子很重,趁着还有些许空暇时间随意逛逛挺好的。而这几年,经过的地方越多越感到矛盾多了起来,渐渐地感受到自身眼光的局限,行为的幼稚,想法的拙劣。其实,每个人都是天使与恶魔的结合体,好坏各半,层次不齐,人最大敌人还是自己魔的本性的那一面,克服了自己的这一弊病,其它的问题都迎刃而解。
我在继续穿梭,在边缘线上不屈地挣扎,些许迷茫和徘徊,渐渐地喜欢了这种“在路上”的状态,活给自己看。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考验,无处不在
浊世以痛吻我,我以笑示人。
————题记
故事依旧发生在图书馆。
在看了近两个小时的杂志后眼睛有些深痛,就着手收拾着东西准备离去。转身见地上掉着一根崭新的中性笔芯,出于惯性,我问了下周围的人,寻找着失主,无解。想想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不就是一根笔芯么?有什么大不了的,估计失主丢了后也不会在意。于是就顺手装进了口袋开始下楼。
刚出图书馆,心里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儿的但又想不起来。天气有些冷,手就无意识的插进了口袋,恰好触碰到了刚刚不劳而获的“赃物”。脑子开始有些活跃了,但也有些凌乱,有两个“小鬼”在打架:A、这不是我的东西我干嘛要拿呢?!B、反正是捡来的,又没人晓得不要白不要。就这样斗争了几分钟,最后决定返回图书馆把笔芯归还远处,放在刚呆的那张桌子上。你要说我当时想到了什么“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之类的大道理的话,那纯属扯淡。我只是觉得那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我没有理由去接受,况且我又不缺那一根买笔芯的钱,何苦让这些小事而损伤脑细胞?!
原路返回后,我把笔芯放在那张桌子中间。这时,一件熟悉的物体映入眼帘,那不是我的手机么?!刚坐的位置旁边我的手机赫然就呈在上面。原来我把手机给忘拿了,难怪刚刚心里忐忑不安的,于是赶紧把手机收好急速离去。
下来后我一直在想这件事情,觉得有些后怕。。。。。。假如当时思想开小差就那样离去,我的手机岂不也就因此而消失一段时间:遇到热心的好人的话,他会依据手机的号码和我取得联系,手机会失而复得,皆大欢喜;倘若拾者也像我这般贪图便宜,那我的手机也将因此报销,而我则贪小失大,罪有应得。
我一直都觉得这是上天给我的一个小小的测试或者是说一个小小的考验,虽然我勉勉强强通过了这次答卷,但却在及格线上挣扎徘徊了半天,一个不小心我就走进了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