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頁(第1/2 页)
&ldo;佛教素來信仰,一切事物均從因緣而生,有因必有果報,因和果輾轉相生,謂之因果報應。而善惡之果報,是由眾多善惡因業來決定的,即眾生行善業則得善報,行惡業則得惡果。眾生皆無法逃脫因果報應的輪迴,而輪迴之所為&l;三善道‐‐天道、人間道、阿修羅道&r;,以及&l;三惡道‐‐畜生道、餓鬼道、地獄道&r;,其中尤以惡道中&l;地獄道&r;為最苦。佛教認為:行&l;十惡業&r;者,死後必墮入地獄經受懲罰,方能輪迴轉世。
&ldo;所謂十惡業,即身、口、意,造下的十種罪惡的行為。分別是:殺、盜、淫、妄語、綺語、惡口、兩舌、貪慾、嗔恚、愚痴。兇手偏執的認為,正是因為現世中某些人不斷的犯下此十種惡業,從而讓社會充滿陰霾和腐化,以至於他自己要不斷經歷挫折和失敗,所以他要對他們進行審判和懲罰。而他也幻想自己具有那種身份和義務。其根本在於宣洩自我的焦慮和憤怒,以及尋找生存的安全感。
&ldo;&l;閻王&r;,我想大家都知道,在一些宗教與民間傳說中他是陰間的主宰,掌管人的生死和輪迴。閻王的稱謂,是來自梵語音譯,本意是&l;捆綁&r;有罪的人。兇手在被害人身體上象徵性的施以捆綁,其用意是為了彰顯他閻王的身份,他幻想自己是閻王的化身;而將被害人置於各種能呈相的鏡前,擺成跪姿,將舌頭拔出割掉、以及挖出眼球等殘害器官的行為,表示在對行惡業者進行審判之後,對其施以相應的地獄懲罰;不過地獄雖恐怖,但也並不是永恆的,閻王會根據惡業者經受懲罰和消業表現決定其下次往生的界別,所以裸體其實是代表著輪迴超生;至於整理衣服,我認為那是一種刻意地尊重,一種兇手對生命本身的尊重,他想告訴世人,他懲罰地是罪惡的靈魂。&rdo;
韓冷停下話,在筆記本電腦上敲擊兩下,會議室牆上懸掛的投影幕布上,立刻顯示出目前為止六個被害人的照片。韓冷轉頭望了一眼,然後轉回頭說道:&ldo;下面我具體說一下已發生六起案件的情況,在說案子之前我先簡單介紹一下關於佛教中的&l;地獄&r;文化。
&ldo;在佛教的諸多著作中,對地獄都有描述,流傳比較廣的主要有三個版本:比如我們熟悉的、民間流傳很廣的&l;十八層地獄&r;;也有把地獄分成四大類的,即八熱地獄、八寒地獄、游增地獄、、孤獨地獄,每一個大地獄中都有若干的小地獄;還有中國佛教比較認同的版本,說地獄一共有十殿,每一殿有一位閻王掌管,故有&l;十殿閻王&r;之稱,而在這十殿當中設有諸多的地獄懲罰……總之,雖版本不盡相同,但其義相通,也被兇手盡數運用在作案中。
&ldo;回到案子上:
第一起,發生在八月二十日,陰曆七月初一,被害人:於梅,職業:律師。兇手在現場留下一張暗示謊言的cd,在隨後的調查中也印證了兇手的暗示,所以於梅是死於謊言,也就是十惡業中的&l;妄語&r;,所受懲罰為拔舌地獄‐‐凡人世間,挑撥離間,誹謗害人,油嘴滑舌,巧言相辯,說謊騙人者,死後墮此地獄。
第二起,時間是八月二十七日,陰曆七月初八,被害人:王益德,職業:醫生。兇手將一把手術刀放入他手中,暗示他為殺人者,相對應十惡業中的&ldo;殺&rdo;,所受懲罰為挖眼地獄‐‐凡人世間,身居要職,昧其良心、見利忘義、辜負信囑、助人為惡者墮此地獄。
第三起,時間是九月二日,陰曆七月十四,被害人:孔家信,職業:教師。兇手在現場留下一本淫書,暗示他身為教師卻口出邪淫、不正之語,相對應十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