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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是文學院的幹部。一天,文在整理一份檔案時無意中看到一條奇怪的處罰記錄:一九八五年六月,中文系八三屆學生王利萍違犯校規第三十二條,遣送回家。文覺得很是奇怪,學生手冊上記載的校規明明只有三十一條,文記得很清楚,哪來的三十二條呢,況且這條處罰根本沒有提及犯了何事,很是模糊。是不是以前有三十二條,後來給刪了一條呢。文很好奇,恰好校學生會裡有他的朋友,於是他請那位朋友帶他到校學生處去諮詢一下。接待他們的是剛上任不久的王處長。文把來意說明後,王處長先是翻翻現存的《學生手冊》,後再查查以前的檔案,最後很肯定的回答他:沒有三十二條校規的記載。文想大約是院裡弄錯了,於是沒作理會。
過了兩天,文在整理另一份檔案時,突然又看到了這條奇怪的校規。這次同樣是處罰記錄,並且是兩條:一九八七年六月,八五屆學生劉燕違犯校規第三十二條,遣送回家;一九八八年六月,八六屆學生黃露違犯校規第三十二條,遣送回家。如果說第一次還可以用院裡筆誤來解釋的話,那麼這一次素來喜好刨根問底的文是無論如何也說服不了自己的。
文來到文學院一樓的正門。這是一條十字形過道。正門前面是文學院的樟圓,後面是通山的小路,左右為連體的教學樓。文正站在正門的左側,牆壁上有一塊很大的黑板。許是年深日久的緣故,黑板上用藍顏料寫的一部分字,似已無法堅持住自己的陣地,顯出了快要脫落的樣子。這是一冊完整的校規。文很仔細的看了末尾的數字,三十一條,沒錯,總共才三十一條校規,雖然黑板的下方還空了不大不小的一塊,但怎麼也找不出第三十二條。
文帶的滿臉的疑惑往宿舍走去。經過外國語學院的教學樓時,有人在叫文的名字。回頭一看,原來是文玩得很不錯的老鄉月。文突的一拍腦門兒,這不有了嗎,月是外語學院的院幹部,問問外語學院是否也有這種情況不就得了。於是文很高興的應了一聲迎了上去。月的旁邊站著她形影不離的好朋友玉,也是外語學院的。兩人聽了文的一番說明後也覺得很是奇怪。月對玉說:&ldo;要不,咱們也去查查。剛好現在院裡也在整理檔案。&rdo;也是院幹部的玉於是對文說:&ldo;那你先回去等消息吧。我們去查查。&rdo;
一下午沒接到月和玉的電話。第二天一大早,文還在床上,突然聽到有人在叫他的名字。是月。文一個躍身,來不及漱口便匆匆往樓下跑。到了樓下,文還沒開口,就被月拉著手說:&ldo;走,跟我來。&rdo;女生宿舍前的木蘭路上,玉手拿著幾張紙站在那。文跑上去接過紙一看,是兩條與文學院差不多的處罰令:一九八四年六月,英文系八二屆學生楊小麗違犯校規第三十二條,遣送回家。&ldo;還有兩條我們沒拿出來,跟這是一樣的。大都集中在一九八三年至一九八八年。&rdo;玉補充說。文突然變得異常激動,他覺得這其中一定隱藏著一個極大的秘密。一定要弄清楚,他對自己說。文把檔案還給玉,堅定的對兩人說:&ldo;我得去找原始資料,我一定要弄清楚這是怎麼回事。&rdo;&ldo;你是說到你們院裡一樓的檔案室里去找嗎?&rdo;月問到。&ldo;是的,我有鑰匙,不過得晚上十一點以後去。&rdo;&ldo;帶我們一起去怎麼樣?&rdo;玉拿著月的手問到。文遲疑了一會,說:&ldo;好,今晚十點半到文學院樟園會合。&rdo;
十點半的文學院靜悄悄的,朗朗的月光透過稀疏的葉片留下若明若暗的影子,教學樓里自習的學生已陸續開始回宿舍,樟園裡情侶們的情話也不得不接近尾聲。文趕到文學院正門口的時候,過道上只有玉一個人。&ldo;月下午來了個同學,她陪同學去了。&rdo;月說。文點了點頭,說:&ldo;我們先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