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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在乎,包括他——
当然,他们也不在意他。
只是,他们不在意的,如今,却自有人放在心上。
九十二。 怎话长夜醉梦时
烛火悠悠燃着,窗外是重重飞檐,月下清辉涂满了晶莹的琉璃瓦,室内灯火颇旺,东面墙上挂着一幅画,画上有个红衣黑靴的少年,大红的衣裳鲜艳欲滴,说不尽地喜气祥和,黑发挽束结冠,手握玉箫,微微含笑立着,眉目清绝之间,尽是一派风流。
一个身穿素衣的男孩站在书案前,玩赏着案角上放着的一缸金鱼,圆圆的水晶缸只有盘子大小,底部铺着几块色彩斑斓的雨花石,里面两尾金鱼悠闲地游来游去,十分可爱,男孩正看得有趣,忽然却听旁边有人道:“……淳元,再磨一下墨。”
孟淳元忙答应一声,把袖子往上一挽,便开始重新磨起墨来,旁边青年黄衣玉冠,坐在书案前,正在练字,手指白如美玉,执着一管紫兔毫一笔一划地在纸上写着规整的大篆,笔下散着淡淡的墨香,孟淳元一面磨着墨,一面瞧着青年写字,不觉羡慕道:“少君的字写得真好,不像我,写出来的字顶多算是还不丑。”沈韩烟腕上运力,笔下不停,口中只道:“你若多练练,自然也就逐渐好了。”孟淳元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道:“我笨得很,学功夫慢,练字也练不好。”沈韩烟暂时停下笔,抬头看了男孩一眼,微微笑道:“你来。”孟淳元依言到了他面前,沈韩烟把他抱在膝上,握住他的手拿起笔,慢慢在纸上写了几个字,之后才道:“你看,这不就好了么,执笔须得稳,才容易写得好。”孟淳元坐在青年腿上,看着纸面上的几个篆字,惊喜道:“真的呢。”
他年纪还小,性情也单纯朴实,沈韩烟只把他当成小孩子,一向倒也颇为喜欢,握着他的手,又打起精神教他写了一会儿字。
不一时,有侍女送了点心进来,沈韩烟起身洗了手,见外面月色颇好,便吩咐道:“拿些酒过来,再取一碟渍青梅,一碟酥螺。”侍女低声应了,这才退下,孟淳元趴在窗前往外看,手里捧着两块点心,吃得香甜,闻言,便转过了头,道:“今晚的月亮真好,我也陪少君喝几杯行么?”沈韩烟笑了笑,清淡的笑容仿佛穿过竹林间的微风,带着清爽温润的气息,道:“也好。”
没过多久,东西便送了上来,沈韩烟坐在窗边,手里执着盛有碧绿色美酒的梅花冻石杯,看了看墨色的天穹,目光明净如同天光云影,清澈而温淡,道:“今夜的月色,果然是难得的。”孟淳元见他一袭华贵而不失简约的淡黄缎衣,黑发整齐地束在玉冠里,容色淡净清冷,分毫不染尘埃,神情间似有所思,因此便用手托着腮,歪头道:“少君在想什么事情吗。”
沈韩烟闻言,不觉笑了:“人小鬼大。”将杯里的酒饮了一半,既而拣了一颗渍青梅送入口中,随意说道:“说起来我倒还不曾问过你,你是因何进了堡中的?”孟淳元听了,尚带稚气的脸上忽然就有些黯然的模样,就连嘴里吃着的酥螺,也好象没那么香了:“家里遭了马贼,娘和姐姐还有下人都给杀了,只有爹带着我好容易逃出来,后来爹病得厉害,我就想把自个儿卖了给爹瞧病……有堡里的人给了银子把我买了,不过爹的病到底还是没能治好。”
沈韩烟了然,点了点头将剩余的半杯酒喝了,淡淡道:“倒是跟我略有些相似。”孟淳元听了,也不禁生出些好奇来,小口小口地抿着绿莹莹的酒,问道:“少君也是让人买进来的么?”以沈韩烟如今的身份地位,谁还敢提及他的出身,因此孟淳元这话问得就有些口无遮拦了,但沈韩烟知道他孩子心性,并没有心计,说话总是直来直去的,因此也并不以外忤,只不过笑了笑,轻声说道:“不错。我十二岁那年被买进堡中,然后便被堡主送与了北堂……如今,也有八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