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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也遭受著不少的折磨和經濟上的重大損失1。
同時,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上海總部又被封閉了,這無異取消了中共在上海一切公開活
動的機會。書記部一直保持著普通工會的面目,表面不帶共產色彩,在上海合法存在著,由
於它支持一九二二年春香港海員的罷工,後來又負責召集全國第一次勞動大會,成為全國工
會的總通信機關,便引起了租界當局的嫉視。我也早覺察到這一點,作了一些必要的準備;
譬如書記部的辦公處並未存有秘密文件,《勞動》周刊儘量不登煽動性的文字,人員多分散
各地,秘密工作,避免暴露;並聘有英籍律師為書記部的法律顧問。
一九二二年九月間,任書記部秘書的李啟漢突然為便衣偵探所誘捕。由英領事主持的會
審公廨法庭,根據中國禁止罷工的法律,認定李啟漢犯有煽動罷工之罪,處三個月的徒刑,
並驅逐出租界;書記部及由書記部所主辦的勞動周刊均予封閉。我們的英籍律師只要求減輕
處罰,並未根據租界一向准許工會公開存在和允許工人罷工的成規,力為被告洗脫,似未善
盡辯護之責。
勞動組合書記部遭受摧殘,當時中共中央曾企圖反抗。但我們估計到當時還沒有充分力
量發動一次向租界示威性的罷工,即使勉強發動,也不會獲得預期的結果,因而忍了下來。
又為了不願使正在蓬勃發展的工會運動和罷工浪潮受到這不利消息的影響,因而只輕描淡寫
的宣布將勞動組合書記部總部移往北京,並未將被封事件大事宣揚。
當時,吳佩孚卻正在高唱保護勞工的政策。吳氏於戰勝奉系以後,即通電宣稱保護勞工。
由於他這種政策的影響,北方各地和湖北湖南一帶,工會正在公開組織起來,罷工的活動也
可以公開進行,這些地方的工人運動都在欣欣向榮,中共在北京、武漢和長沙一帶的工作,
也得著顯著的發展。中共中央於憤恨上海租界當局壓迫之餘,除決定將勞動組合書記部北遷
之外,十月間,中共在上海的中央機構都先後移到北京了。又因陳獨秀和劉仁靜被派為出席
共產國際第四次大會的代表,須按期2趕往莫斯科,中共中央在人事上的分工,也因此要有
些調整。中央當時決定:要我專負中央領導方面的工作,在陳獨秀出國期間,代理中央書記
的職務;至於我原擔任的勞動組合書記部主任的職務,則由鄧中夏接替;並指定羅章龍做他
的副手,主編《勞動》周刊。從此,我的工作重心,已轉移到中共中央政治決策方面;對於
職工運動的領導工作,就不是經常直接參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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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憶》第一冊
鄧中夏草擬了一個勞動法大綱3,發動各地工人,轟轟烈烈的進行了一次要求取消治安
警察法和由國會制訂勞動法規的運動。他和各地的工人代表們在北京招待國會議員和新聞記
者,希望他草擬的大綱能得國會和社會人士的重視。後來一部分議員確向國會提出過所謂保
護勞工法案;不過這法案終未成立,提案人也只是把它當作官樣文章,主要似是迎合吳佩孚
保護勞工的主張,湊湊熱鬧而己。
但吳佩孚與中共之間在職工運動方面,確有過具體的合作。當時任交通總長的高恩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