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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英緬戰爭發生於1824‐1826年。英國殖民者在多次誘迫緬甸締結不平等條約失敗後,即不斷在阿拉干、曼尼普爾、卡恰爾和阿薩姆等地區挑起事端,惡化邊境形勢,為其發動侵略戰爭製造口實。1824年3月5日,英印殖民當局以緬甸出兵卡恰爾,進攻有爭議的內夫河口刷浦黎島英守軍,威脅了英屬印度的安全為藉口,對緬甸發動了第一次侵略戰爭。
入侵英軍分為三路:第一路沿布拉馬普特拉河進入北方的阿薩姆地區,第二路進攻西南部的阿拉干地區,第三路從海上進攻緬甸南部。戰爭首先在阿薩姆打響,英軍在遭到緬軍頑強抵抗,付出沉重代價後,於1825年1月攻占阿薩姆首府。而在阿拉干方向,緬軍在班都拉將軍的指揮下,於1824年5月初,渡過內夫河,主動出擊,一舉攻下英印吉大港地區重鎮拉特納帕蘭和拉木。英國殖民當局極為震驚,唯恐緬軍乘勝進攻吉大港,急忙調兵增援。但由於5月間從海上進攻緬甸的英軍攻占了仰光,緬軍主力奉命回師南下,阿拉干戰場形勢轉而對英軍有利,英軍轉守為攻,於1825年3月攻占阿拉干首府,隨後控制了阿拉干全境。從海上進攻伊洛瓦底江流域是這次戰爭英軍主要作戰方向。1824年5月9日,英軍一支由66艘戰艦、1.1萬人組成的龐大艦隊從安達曼群島駛向緬甸南部沿海,乘緬軍主力尚在西部邊境地區,南部沿海兵力空虛之機,在仰光登陸,攻占了仰光、勃古等海岸城市,從南面直接威脅緬甸中心地區。緬甸政府急調部隊據守仰光以北陣地,並召班都拉率軍回師南線。11月,緬軍6萬多人冒大雨和酷熱,翻山越嶺,趕回仰光前線。12月1日,班都拉率部向駐守仰光的英軍發起總攻,但由於雙方武器裝備差距太大,緬軍最好的武器也只是18世紀的滑膛槍。英軍以逸待勞,緬軍長途跋涉,疲憊不堪,又加之英軍增援部隊陸續到達。因此,緬軍幾次進攻失利,傷亡慘重,被迫退守仰光西北掘壕固守。
1825年3月,英軍沿伊洛瓦底江北上,對班都拉勸降不成,即對緬軍陣地發起猛攻。班都拉將軍親臨前線指揮作戰,不幸中彈身亡,緬軍陷入混亂,英軍趁機攻占了緬軍陣地。4月3日,英軍又占卑謬,因進入雨季,不敢繼續北上。班都拉之死和英軍不斷入侵緬甸腹地,動搖了緬甸統治者的抗英決心,緬王接受議和派建議,於9月派人與英方談判。英方提出的割地、賠款等苛刻條件引起緬方義憤。10月,緬政府重新組織1萬多人的部隊,向卑謬的英軍發起反攻。緬軍雖給敵以有力打擊,但英軍大批援軍趕到後,反攻仍遭失敗。
1826年2月,英軍長驅直入,占領蒲甘,逼近緬甸首都,緬甸政府被迫接受英方提出的談判條件,於2月24日與英殖民者締結了和約。至此長達兩年之久的第一次英緬戰爭結束。根據條約,緬方割讓阿拉干和丹那沙林兩地給英方,賠款100萬英鎊。戰爭給緬甸各族人民帶來深重的災難,使獨立的緬甸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英國殖民當局雖然取得了進一步入侵緬甸的橋頭堡,但在緬甸人民的頑強抗擊下,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侵緬英軍4萬多人,約有1.5萬人葬身戰場,消耗戰費1300萬英鎊。
第二次英緬戰爭起於1852年。英殖民當局在取得第一次英緬戰爭勝利後,侵略野心惡性膨脹,不但不滿足於割地賠款,還想獲得更多的政治、經濟利益。在與緬甸進行多次締結商約的談判未果後,以緬甸整治仰光港口,懲處英商違法犯罪活動&ldo;虐待英商&rdo;為藉口,派分艦隊進至緬甸沿海地區,掠走緬甸商船,殺害緬方船員,炮擊岸防工事,進行海上封鎖。同時,還向緬甸政府發出最後通牒,要挾緬方作出更大讓步。緬方拒絕了英方無理要求,英國將領戈德溫遂於4月初率2萬餘人從丹那沙林向緬甸發起進攻。此次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