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頁(第1/2 页)
正堂內,寫著&ldo;知縣&rdo;&ldo;正堂&rdo;&ldo;肅靜&rdo;&ldo;迴避&rdo;等字樣的朱漆大牌高高豎立,牌子下方,是兩排身著皂衣的衙役,手中扶著半紅半黑的水火棍,一個個板著臉不陰不陽的看著跪在中間的當事人。
宋時,根據各地的具體情況,縣衙每月固定處理公務的日子並不多,像這長樂縣,每月僅僅初一、十五兩天會齊了衙門內所有人手將半個月之內的公務一起處理,並安排下半月的相關計劃,公開問案的日子則安排在初二、十六兩天。如有特殊情況則視事情大小相機辦理。
這時的民風還很淳樸,百姓們即使有什麼大事小情的,也沒幾個人願意鬧到衙門裡去,往往由鄉里村正一類的地方小吏出面調解一下便告了事。因此孫顯生每月升堂兩次也並無多少案件可以辦理。
出於對百姓的體諒,孫顯生並沒有硬性規定百姓遞狀子必須要由官府指定的狀師代寫,只要是詞能達意也就受理了。這半年來,他所處理的案子,大多是一些家長里短的雞毛蒜皮樣的小事情,像兩家爭地界、賴帳不還一類的案件,已經算的上是大案了。現在拿在他手裡的,是兄弟二人為了爭遺產互相告對方侵占的案子,已是最近兩個月來接到的最嚴重的民事訴訟了。
對比了兩份狀詞,再看了一眼跪在正堂下忐忑不安的弟兄二人,孫顯生心裡十分不爽。他最看不起的,就是這種只會窩裡鬥的傢伙。兄弟兩人為了證明自己才是合法的遺產繼承人,極盡污衊之能事,將對方說的臭不可聞。
平撫了心中的厭惡之情,孫顯生將兩份狀紙推到一旁,開口將二人狠狠的訓斥了一頓,然後判將兩人各打二十大板,家中一應財物盡數判由兩人尚在人世的母親所有,兩年之後,再由母親根據兩人表現重新分配。之所以如此判決,那是考慮到了方方面面的影響之後才做出來的,別看他貌似當堂隨意處置了,實際上這個案子卻是他和兩位同僚商議之後才做出的。
這種兄弟不和,家庭內鬥的事情,在民間可謂比比皆是,但是大家都還為了個面子問題,沒幾個人願意將這種醜事捅到縣正堂上來。像今天這哥倆鬧成這樣,已是極少見的了。為了讓大家明白本朝以孝悌治國的道理,孫顯生與幾位同僚商議之後,決定將二人各打一頓,訓斥一番,也好給大家做個榜樣。
他這裡張口當堂宣判,右手邊坐著的主薄馬上下筆如風,將他的判詞一一批於狀紙之後,再由他過目一番,用過官印,便交付給了下面的衙役去辦理了。
這裡批完了,下面也打完了,兄弟倆垂頭喪氣的由候在堂下的家人攙扶著,在眾人鄙視的目光中狼狽而去了。堂下許多前來旁聽的百姓紛紛為孫大人的判決叫好,還有人大聲唾罵這種不知廉恥的東西罪有應得。
根據慣例,這種比較難斷的官司一般都壓在最後,經此一案之後,這半月來的案件應該已經全部處理完畢了,孫顯生看了一眼堂下為他叫好的百姓,心中不免有些沾沾自喜,這就打算宣布退堂了。
縣尉王少荊皺了皺眉,將手中的一份狀紙又遞了過來輕聲道:&ldo;大人,還有一個王馮氏請判改嫁狀。&rdo;
孫顯生一愣:&ldo;我記得今早上擲還了呀?怎麼又來了?這女子看起來也頗有端莊之相,怎麼如此水性楊花!這嫁的不好,便要改嫁,那這天下還有誰肯陪著窮夫過日子了?這等無良之事,居然還有臉連遞三次狀子!若非本縣見她身有熱孝,定將要狠狠打她一頓才是。將狀子擲還!不必理會!&rdo;
王少荊小聲道:&ldo;大人,還是看一看的好……&rdo;說著將狀子輕輕向孫顯生面前一推。
一想起那早上那狀子上洋洋灑灑萬餘言的樣子,孫顯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