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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平年间,方宁从方悦习武以来,马上学的就是枪,而马下,学的却是剑,一个为帅或为将都都必须会的一种武器。
剑乃百兵之君,亦称百兵之祖,是正义,光明的象征,早在西周时期,我国便有铸剑的历史。自春秋诸公子后,剑便成为一种身份的低垂,唯为将帅,或诸侯公子可用。
方宁的枪学的不是很好,剑,学的也是相当的糟糕,那是因为方宁几乎都不用上战场。
不在生死搏斗中磨砺,是学不好任何利器的用法的,利器乃枪,乃刀,乃剑,乃锤,利器乃杀人之利器也,空学而不利,无复以杀人耶!
不沾杀气的剑,终究只能是一把配剑,而不是一把杀人的剑。
“呛啷啷……”一声轻响,剑,被方宁抽出,却又用双手紧紧地握住。
方宁今年才二十岁,算起来,方宁曾经亦跟随着方悦上过很多次战场了,颖川之战,长社之战,讨董之战,平青州之战,但那个时候,方悦一直都把方宁当成自家子侄来看待,一直都把方宁护在了身后。这么多年来,方宁甚至于连个人都没有杀过,这一刻他决定,他需要用手中的剑去说明一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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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胜利的败退】………
莱芜县城的城墙终究是太低矮了一点,再加上战打到这个时候,差不多已经过去一个多时辰,防守终是有些疲软下来,而曹军身后,此时有曹仁、乐进这二员猛将的亲自带队攻城下,终于是有所突破,此刻,城楼上,亦不时见着有曹兵攻了上来。
方宁的双眼,已经开始变得一片血红,双手紧紧地握着剑柄处,却总是颤抖着不敢刺出去。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终于是有曹兵现了方宁的异样。
这是一个大将,还是一个雏。
因为方宁身穿的并不是普通的士卒服,而是一身不错的盔甲,而说他是个雏,却是因为方宁直到现在仍然是双手颤抖的提着把剑,直到现在也不敢刺出哪怕一剑。
狞笑声中,那一员小兵却是直接忽略了方宁身后的那员昂藏大汉,提着长刀,便向方宁砍去。
双目中有耀眼的刀光闪现,可是方宁,却直如末见般,因为他此刻双眼里已经一片血红,再也看不见其它任何东西,更主要的是,此刻的方宁,却正在努力的进行着人之天性的交战,是杀,还是不杀?
“卟……”猛然间,一股滚烫的热流兜头而下,浇过方宁一头一脸,甚至有些顺着脖子,却是直接流进了盔甲内衬里面。
这是鲜血的温度,这是敌人的鲜血。方宁茫然回顾。这是一直立于身后的典韦帮了方宁的忙,抬手一戟直把那个小兵兵整个脑袋都给切了下来。
耳边这时却传来了典韦冷冷的声音:“军师要我代他传与主公一句话‘战场之上,有敌无我,有我无敌’。”
“有敌无我,有我无敌……”
方宁喃咛低吟着,这是一种痛苦确又必须的选择,在这个吃人的年代里,若连这一点都无法去完成,又谈何以争天下。
“杀……”双眸中的血红色正在褪去,却是逐渐被坚毅所替代。剑已拔出,自当杀人以盈野。
“卟……”剑声入肉的声音,轻脆而又悦耳,方宁自随方悦习武以来,也是有十来个年头,虽然不能说学得多好,但是至少他已经处于一个低阶将领所必需的层次,一个人,对付三二小兵,应该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看着眼前,那张因痛苦而扭曲变得格外狰狞恐怖的脸,方宁却是看也不看,因为他不敢再看下去,他怕他再多看一眼,他原本刚刚坚硬起来的心,确会在这突然间全数的崩溃。
抬腿便是一脚,把个尸体踢了出去,却顺势间,拔出了剑,一股血箭,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