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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占區,美國官員決定對選舉方法不表示意見,而讓德國人自行選擇;1946年的地方選舉中使用了比例代表制,但德國人已在口頭上表示反對,因而後來採用時有所修改。例如,在黑森,一個黨至少要得到總票數的百分之五,否則就無法取得任何席位;而在符騰堡- 巴登和巴伐利亞,至少要在一個地區獲得總票數的百分之十。
在法占區,地方政府的形式已由占領當局在1946年6 月至9 月間頒布的條例規定下來。在鎮和市,他們試圖引進他們的有關選舉市長和助理的制度,即由地方議會從自己的成員中選出;然而,鄉村區的區長仍然是任命的國家官員。法占區的各個州一有機會就回復到採用傳統的制度。1946年夏天首次舉行了地方選舉。
俄國人除了廢除納粹的法律之外,出人意料地很少干預德國人關於地方政府的安排。如果說,這並不是他們想要表示寬宏大量的結果,那也許是出於這樣一種想法,即重要的是保證把可靠的人安插到關鍵位置上,而要達到這個目的,通過一個主張獨裁的黨組織或藉助於憲法改革都是可行的。1945年夏天建立了指定的議會;1946年1 月舉行了縣鎮級的市長選舉。俄國人撤銷了普魯士行政上介於縣和省之間的中間一級管轄區;而在西部,這種管轄區卻被保留了。
西方盟國所熱切關注的一個問題是分散德國警察部隊。這多少是出於安全的考慮;據認為,若干分散的由地方控制的警察部隊被用作影子軍隊的可能性要小得多。而且,對於一個妄圖做獨裁者的人來說,如果他不能抓住一個神經中樞,而要去控制若干支部隊,那他所遇到的障礙將會更大。但是,若與把警察作為敵對權力的大陸傳統相比較,盎格魯撒克遜人是以警察作為公民的朋友而享有盛名的,這又主要歸因於地方的自治和控制。同樣的考慮使得一些人堅持剝奪警察的武器(即使只是用來射擊在某些鄉村地區糟塌莊稼的野豬)。儘管為了推行這兩項改革煞費苦心,卻沒有一項能堅持下來。在戰後德國的混亂情況下,人們很快發覺有必要允許警察使用卡賓槍,即使不是正規地攜帶;而且,近年來還可看到一種穩步發展的趨勢,要把地方部隊在州的基礎上重新統一起來,盟國對此幾乎一點也不表示抗議。在俄占區,從來不想做這種事,相反,在1947年初設立了一個特殊的中央行政機構來控制警察。
作為戰爭的結果,把也許是最永久性的改革引進德國行政機構的是在州一級發生的,就是說使國家成為一個由大小約略相等的各州所組成的聯邦。雖然各州人口多至一千二百萬,少至五十萬,卻沒有一個州具有普魯士迄今保持的那種優勢地位。這個州之被廢除主要為了縮小軍事影響,卻為德國史無前例地進行更加合理的再劃分開闢了道路。再說盟國管制委員會,它並不進行指導,而僅僅在各占領區獨立採取的行動上蓋章而已。到1947年2 月25日通過正式撤銷普魯士的第四十六號法令的時候,所有新建的州在幾個月之前就已誕生了。
給予這些州的自治權的大小,在各個占領區是不一樣的。總的來說、理論上的設想在實踐中已作了相當大的修正,這是因為占領國鑑於經濟情況而不得不實行集中控制。如果法國人和美國人在分散權力方面走得最遠的話,那麼,所有四個占領國的目的都是要用人為的辦法去剝奪中央政府的權力。因為,其所以強調要有一個聯邦憲法,是出於這樣一個信念:象德國這樣一個國家,如果存在一個高度集中的政府,就會變得不適當地強大,從而走向侵略,但是,一個聯邦通常是由一些獨立的州組成的,這些州感到有共同行動的必要但又不放心無保留地放棄各自的特性。然而在德國,一個聯邦國家卻是通過分割一個一直在穩步走向統一的國家而建立起來的。分散權力是根據政治理論‐‐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