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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的意圖是,為了適應西北德國廣播電台交還德國人這一情況的變化,應該通過英國廣播公司的對德廣播來向德國人宣傳英國的觀點。由於對德廣播節目無法使全英占區都聽得到,1946年便作出安排,讓它使用東弗里斯蘭的諾爾登發射機,這個發射機原來是為納粹對外廣播而建造的,後來為英軍廣播網所使用。美國也採用類似的辦法,通過美國之音的廣播來宣傳自己的觀點。但是經驗表明,各地聽眾都願意收聽最近最強的電台,除非他們有充分的理由懷疑這個電台的可靠性。總的說來,四德各廣播電台當之無愧地贏得了聽眾的信任。
第三節 書籍
德國是一個傳統的書籍之國。但當占領開始時,德國卻是書籍奇缺。許多書籍已被納粹銷毀,其他許多書又不准進口。書店、圖書館以及私人的大量藏書均被炸毀殆盡。一個巨大的空白有待填補。但也存在著是否應該更加擴大這個空白的問題。對納粹書刊怎麼辦?
英美之間對這個問題的討論最初作出了一個決定,223 反對擬訂禁書目錄性質的東西或縱容任何形式的公眾銷毀。這種行動只會引起對受害者的同情和鼓勵逃避查禁;而且在任何情況下也不可能使禁書全部銷毀。另一方面,人們自然不肯讓所有納粹書刊都保存下來,等著去培育反動派。即使思想不能撲滅,但總可以使之易於或不易於傳播。主張對反自由主義的書刊不作任何取締,肯定是自由主義過了些頭。因此早期所採取的政策是禁止出售、轉讓或以其他方式傳播納粹書刊(至於哪些是納粹書刊,未作比較詳細的規定),但另一方面又未作法律規定,而是鼓勵德國人自己去做選擇和銷毀的工作。
這項政策在1946年5 月受到了衝擊,當時內政管理局憑著它對非納粹化的職責,注意到缺少法律規定,於是根據俄國人的倡議擬定了一項法令來加以補救,盟國管制委員會通過了這項法令。該法令責成市長、地方當局、書商、圖書管理員、中小學校長,甚至私人收藏者在兩個月內向占領當局交出&ldo;一切含有納粹宣傳內容的書籍、小冊子、雜誌、報紙合訂本、紀念冊、手稿、文件、地圖、計劃、歌曲集、電影片、幻燈片(包括旨在給各種年齡的兒童閱讀的任何東西)&rdo;,以便銷毀。但英國當局得出的結論是不可能原原本本地執行這項法令(這種結論毫無疑問在俄國人看來證實了他們的最壞的猜疑)。實際上所做的工作只是稍微強化原先的政策,派新聞管制官員去視察一下據悉存有圖書的主要場所罷了。這些官員一方面保證這項法令多少受到重視,另一方面又竭力避免不必要地銷毀書籍。這整個行動遭到了批評,理由是這樣做不但毫無必要,而且只會有害;但是,由此可能造成的小害不得不同英國人斷然拒絕合作所造成的後果進行權衡。關於法占區和俄占區如何執行這一法令的情況,沒有材料可資介紹;但是,如果俄國人不設法去銷毀更多的材料,那才是怪事。
在美占區和英占區,要求書籍出版商也象報紙業主一樣申請營業許可證(到1946年6 月,英占區有一百八224 十五家)。他們在任何一個時期所能使用的印書紙張數量,由管制當局根據他們所訂計劃的規模和重要性按大致的比例進行分配。除特殊情況外,每版限制在五千冊以內。書籍出版商可以自由地按照自己的選擇出版書籍,但在營業許可證中告誡他們不得出版鼓吹民族主義、軍國主義或種族主義思想的書籍,不得出版煽動反抗盟國或挑撥盟國之間不和的書籍,等等。出版帶有上述傾向的書籍要受到吊銷營業許可證的懲罰;如果他們對有些問題拿不準,可以在出版之前把手稿送交盟國當局審查,大多數書籍出版商似乎都極力希望把穩一些。結果,沒有一份許可證被吊銷,因而讓書籍出版商完全自由地出版他們喜愛的書籍,似乎也不見得會有多大問題。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