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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樁一件,雖然不具名,不曝光,明眼人卻都看得出,是出自雷霆手筆。如今的雷堂主,底氣十足,做便做了,不需要再額外多加掩飾。
唯一讓他心裡沒底的,只有對丁冉生日禮物的選擇了。
自從被刀師爺三言兩語醍醐灌頂之後,雷霆絞盡腦汁,終於想出了一個自認為還算不錯的主意。這禮物按理說準備起來要費時三個月以上,但在雷霆又是威逼又是利誘的強大攻勢下,短短一個半月便搞定了。
眼看自己的想法轉變為實物,新鮮出爐,雷霆按耐不住心中喜悅,硬是拉上他那忙到腳不沾地的三員干將,齊齊前去欣賞品評,還逼迫著大家立下保密協議,不許提前泄露給他的冉知道。
興沖沖強拉著人家來到陳列間,抬手一指,滿臉洋洋得意:「覺得如何?夠不夠氣派?」
三個人不敢置信地揉了揉眼睛,略顯尷尬:「呃……倒是很氣派……」
得到了初步肯定,雷霆喜笑顏開:「夠不夠特別?」
三人彼此交換眼神,搓弄著下巴:「還真是……特別……」
滿頭的捲毛精神抖擻、意氣風發:「哈!夠不夠精緻?」
聲音漸小,敷衍之中透著為難:「精……精緻……」
眾人的對面,赫然站立著一尊等比例仿真蠟像——雷堂主本人,呲著滿嘴獠牙,笑成大白鯊摸樣。
望著栩栩如生的另一個自己,雷霆不由自主陷入到無限遐想之中:把這個溫柔可愛的「我」擺放在阿冉房間,每天睡前講電話的時候,他都可以身臨其境,仿佛面對著我本人一般。這樣即便不住在一起,我也可以陪著他吃飯,睡覺,看書,澆花……什麼時候想我,一睜眼,我就立在床頭!能想出這樣美妙主意的我,真是讓人佩服到五體投地!
恨不得仰天大笑三聲。
身後的幾人,卻沒來由一陣惡寒。
五月二十號,丁冉生日,酒宴定在中午,錦繡酒樓。
一大早,雷霆便催著阿堅出了門,前去外島的蠟像製作工廠,將他「本尊」請出來。等他忙完堂口的事項,再與阿堅匯合,一道送去丁府。雖然這禮物在雷霆眼中妙不可言,但殘存的一點理智告訴他,如果抬著尊蠟像跑去宴會現場,一定會丟臉到爆!
臨近中午,阿堅帶著一群小弟,駕駛著神氣活現的小汽車與標緻醒目的小貨車趕回了四方道。為了增加神秘氣氛,雷霆決定在蠟像外面罩上紅綢,這樣可以營造出「揭幕」的驚喜感。
一打開貨車門,便發覺到不對勁了。裝有蠟像的紙箱外殼標籤上,標註著大寫字母a。那裡應該是填寫姓名首位字母的,而他的名字,不是l就是t,怎麼會出現a?帶著滿肚子問號拆開包裝,雷霆勃然大怒,吃人的心都有了:「陳志蠢!丟你個老母!立刻收拾東西滾回台灣,這輩子只能賣你娘的牛肉麵!老子讓你去取的是什麼?你看看你取回來的又是什麼?劉德華!阿冉生日,我送個劉德華給他,到底是搞個什麼意思!」
無奈之下,全員掉頭,巴巴地過一趟海,用「劉德華」去將「自己」換回來。
從一大早開始便忙忙碌碌的人,還有丁爺。這一天他未作別的安排,所有約會行程全部取消掉,一心一意要幫兒子做好這個生日。
先是叮囑仙姨壽麵要用什麼湯底煮,幾分軟硬,又指揮園丁將幾盆開得正好的鮮花搬到廳里,再吩咐權叔將父子倆出門的正裝準備妥當,一一過目。隆重其事的勁頭,仿佛是他過壽一般。而真正的主角丁冉,則無事一身輕,早起便穿著身利落的運動服,掛上條毛巾,出門跑步去了。
自從女兒出嫁,少掉了叮叮咚咚的歡快高跟鞋聲響和時不時言語觀念不和的鬥嘴爭吵,家裡冷清許多。如果有一天,小兒子也離開家,與別人一起生活,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