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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一个父亲我和他在一起由衷地会感到天伦之乐。我说了自私是我们的生命的底色,一个人的善恶与这底色的淡浓相关。一个人在幼年时表现出来的所有行为我告诉你,那是人类在此时的自我保护。随着我们的长大,我们适应这个社会的能力增强,天真与可爱也将离我们而去。我们年龄的增长也将使我们去适应另一个角色。
而这个角色因我们已不再年幼而与父母出现了裂痕。这裂痕是显而易见的,不管我们在儿时是出于一种自私来保护自己为目的,但我不否认,我们在此时的天真是可爱的,出自真诚的。我们的父母也这样看,但我们一旦大了些,我们已没有了儿时特有的天真可爱,并且因我们大了父母也会用一种隐藏在后面特殊的眼光来打量我们,这时,我们会发觉,我们与父母的关系已处在微妙的阶段。
认识我自己
我并不想在此亵渎给我们生命并会把我们养大的父母亲的感情。父子与母子之间的感情确实是伟大而无私的,这只是感情的一面,而另一面我们也要有所认识并承认它,有时我们与父母亲之间的感情并不是那么纯洁。在我阐述这个观点之前,就有人说过生儿育女也是一种投资,我们古话也说“养儿防老”。而我们不承认是因为我们不想把父母与我们之间的感情看得是那么肮脏,出于一种愿望,我们总是把它往好处想。假如说我们每个人都是这样,那我真的就有一种以偏盖全的说法,但这种现象并不由我所愿,我所看到的现象中确实是如此样。
即然现实的现象明摆的在那里,我们为什么要隐瞒呢?事情并不是你想隐瞒而就会消失没有,因为它是存在的,我们只有正视这个现象的存在,我们才能够了解它。是的,我认为是这样的。我在上面叙述了我儿子的一件事,在这里我还要叙述我自己的。我说了只有了解了自己的人,他才能去了解别人并有资格认识别人。这个前提不能反过来,一反过来,你说你对人性有清楚的认识,我不相信,我只能相信你所说的是鬼话。
我认为我对自己的认识的叙述并没有跑题,同样你从对我的叙述中会认识我人性的一面,之后你就可能理解自灭家门的凶手李磊的一面。这里就不用说举一反三了。同为人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些事情,也会在李磊身上发生。因为人的共性使我们相联,我们不同的是我们身上的异性。
我在这里说的当然是我和父母之间的关系。对父母在我小时候的感情,我是一点都不用怀疑了。当我大了点,母亲总是在我面前唠叨“这孩子长大做什么呢?”“儿,你要好生读书。”等这些话。我母亲对我的唠叨我相信我们许多人都经历过。母亲的唠叨归唠叨,但她的唠叨里反映了某种心态,我在这里就不用指明了。长大后我确实什么都没有,和父母一样在乡下种地。在我结婚前,我们还是一家人,我的两个姐姐已出嫁,我和弟弟与父母生活在一起。虽然我没有结婚,但一些明显的事情已现了出来,父母亲有时会在房里议论我和弟弟的事情。根据一种习惯,我结婚后当然会成为另一个家庭,这是一种很自然的现象。
我结婚后当然是会这样的,没有偏离这种即定的轨道。
只有等你结婚了,你才发觉你变化的不仅仅是因为你有了一个妻子,你会发觉在你结婚后你在父母的眼里已不同了,一种原有的环境已被打破,被改变。在文学作品中,钱仲书笔下的方鸿渐对此是深有体会的。本来在出国留学回来时,就已发现自己早已与所谓的家有隔膜了,到他结婚后竟后来不愿意回那个家。《围城》之所以人们喜欢看它,主要是钱仲书所描写的这个人物,刻画的那种环境,无不给我们以真实现象。我不敢比那方鸿渐,但我在结婚后也深有同感,我发觉我和父母的关系变了:对于已结婚的我,他们出于更多的要我承担某种责任,已把我从心里划分了出去。对他们这点,我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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