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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講閱讀篇目
《無常》(收《朝花夕拾》)
《女吊》(收《且介亭雜文末編》附集)
《〈朝花夕拾〉後記》(收《朝花夕拾》)
《社戲》(收《吶喊》)
《五猖會》(收《朝花夕拾》)
《阿長與〈山海經〉》(收《朝花夕拾》)
《死》(收《且介亭雜文末編》附集)
《我的第一個師父》(收《且介亭雜文末編》附集)
《我的種痘》(收《集外集拾遺補編》)第三講&ldo;遊戲國&rdo;里的看客第三講&ldo;遊戲國&rdo;里的看客
‐‐讀《示眾》、《孔乙己》、《藥》及其他[kh39/9〗一
1938年西南聯大中文系開設&ldo;大一國文&rdo;課,並著手編輯《大一國文讀本》,經過三番修訂,於1942年定稿。這本篇幅不大的《讀本》在中國現代教育史與文學史上卻有著不一般的意義:《讀本》選了15篇文言文,11篇語體文(即今天所說的白話文),這是新文學作品第一次進入大學課堂,成為與古代經典平起平坐的現代經典,這是一個重要的標誌:在&ldo;五四&rdo;新文化運動中誕生的現代文學經過20年的努力,終於在中國紮下了根,成為中國文化傳統的有機組成部分。我們感興趣的是,在這批最初確定的現代文學經典中,有兩篇魯迅的作品,一篇是《狂人日記》,另一篇就是《示眾》。〔1〕
選《狂人日記》大概不會有什麼爭議,今天的中學語文課本也選了這篇中國現代文學的開山之作;選《示眾》卻顯示了編選者的眼光,因為它很容易被忽視,也很少進入各種魯迅小說的選本,更不用說教材,以致今天的讀者對它已經陌生了。忽視的原因大概是它太不像一篇小說了:竟然沒有一般小說都會有的故事情節、人物刻畫、景物描寫、心理描寫,也沒有主觀抒情與議論。小說中所有的人都沒有名字,只有外形特徵簡潔的勾勒,如&ldo;貓臉的人&rdo;、&ldo;赤膊的紅鼻子胖大漢&rdo;之類。這樣,老師們或者批評家們要講&ldo;小說是什麼&rdo;,遇到《示眾》就相當麻煩了:它完全不符合文學教科書上關於&ldo;小說&rdo;的定義。但這&ldo;不符合&rdo;恰恰是魯迅的自覺追求。魯迅在文學創作上,是最強調自由無羈的創造的;他一再聲明,他的寫作是為了寫出自己想要表達的意思,至於採用什麼寫作方法,只要&ldo;對於我的目的,這方法是適宜的&rdo;就行了,〔2〕而從不考慮它是否符合某種既定的規範。比如,魯迅最喜歡寫雜文,有的批評家就出來大加砍削,&ldo;說這是作者墮落的表現,因為既非詩歌小說,又非戲劇,所以不入文藝之林&rdo;。魯迅回答說:他和雜文作者的作文,&ldo;沒有一個想到&l;文學概論&r;的規定,或者希望文學史的位置的,他以為非這樣寫不可,他就這樣寫,因為他只知道這樣的寫起來,於大家有益&rdo;。魯迅同時斷言:&ldo;雜文這東西,我卻恐怕要侵入高尚的文學樓台去的&rdo;〔3〕,沒有的東西,我們可以自己創造出來,而只要是真正有價值的創造,終是會得到歷史的承認的。魯迅後來寫《故事新編》,也自稱他所寫的&ldo;不足稱為&l;文學概論&r;之所謂小說&rdo;。〔4〕那麼,我們也可以說,《示眾》正是一篇&ldo;不足稱為&l;文學概論&r;之所謂小說&rdo;的小說吧。
但這樣說,又是有一定的限度的。因為隨著小說寫作實踐的發展,小說理論也在不斷發展。像《示眾》這樣的小說,在打破既定的小說規範的同時,也在創造新的小說範式。其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