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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佛朗兹指著另一侧的窗子,表情冷漠。
顺著他的指引一看,路边正有两个委顿的艾哈迈宪兵站著。他们死抱著怀里的长矛,仿佛天气很冷,要借长矛取暖似的。
“他们怎么不管事!”兰斯惊讶的问道。
“收了好处呗。”佛朗兹不以为然的说道;“这个城市,永远有足够的物资可以抢劫,宪兵也总能得到不菲的贡金。西城的宪兵是最穷的,才会收这些蠢贼的好处。”
两个宪兵似乎感觉到兰斯的视线,举起长矛,闪进拐道里去了。看他们消失,兰斯才忽然领悟了佛朗兹的意思。他话语里的淡漠,令兰斯小小的打了个寒战。
进而又发现,自己作为一名牧师,也像佛朗兹一样漠不关心的坐著,实是更不应该。
我应该立刻下去解决那几个流氓才对。可是,阿贝尔不是更有资格这样做吗?
阿贝尔抓著窗沿,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显示出他心中正在激烈的交战。
这有什么好犹豫的呢。兰斯大惑不解。冲过去结果那几个流氓就是了。阿贝尔怎么会害怕几个流氓呢?
可阿贝尔非但没有跳下去救人,反而坐了下来。双眼无神,面色苍白,汗珠不断从额角滚下。
马车慢慢的,却是一点一点的离受困的少女远了。
“是啊。”佛朗兹语调轻柔,神情悠闲:“那种时去时来的善心,对可怜的贫家少女有什么用呢?终究不能靠怜悯过一辈子。早一点遇到劫难,也许倒是好事。剥去了虚伪的温情,才能看到这城市的本来面貌。”
这时,后面的少女尖声叫了起来。一个无助的少女,落在一群无法无天的流氓手里,不用想也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听得兰斯如坐针毡。
看看两位子爵,佛朗兹的表情依旧寒冷,阿贝尔双眼喷火,形容可怖。
这一刻,时间仿佛在阿贝尔的彷徨中,像夕阳下的影子渐渐延长。
阿贝尔忽的站了起来,用颤抖的音调说:“‘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于他。’光荣洁白的细麻衣,从来不是通往权势富贵的桥梁。”
丢下这句奇怪的话,阿贝尔踹开车门,跳了下去。
兰斯如释重负。慢慢的,佛朗兹也舒了一口气。
“大人,要停车吗?”车夫在外面问道。
“不。继续走吧。”
马车又晃悠著开动起来。兰斯的心情仍不能完全平复,便回想起阿贝尔的话来。前一句话出自圣神教的一本残破典籍,意指婚姻神圣,是我主对人类的赐福。后一句则没有出处。阿贝尔跳下车时,显然是下了某种坚定的决心。而这心情的由来,兰斯并不完全知晓。
“艾哈迈是芬顿的心脏。”佛朗兹不著边际的说,“来自南方与西方的商旅们,是心脏内鲜红的血液。只要心脏还在跳动著,芬顿这个巨人就不会被击倒,即使”
流氓们的惨叫声接二连三的传了过来。兰斯听到了,却并不感到愉快。因佛朗兹的表情凝重,言词充满压迫感。他知道,佛朗兹正在说一件极为重要的事。
“即使这个巨人的身体完全腐败。”佛朗兹顿了一下,等喊声稍低,续道:“正如我们所见,政治混乱,外交不利,神迹消隐。抛去前一段对兽人小小的胜利,近期芬顿可说是没有一件好事。但,它的体制仍没有一丝动摇,顽固不化的持续运行著。在这个国家中,血统门第永远要比聪明才智重要。只要艾哈迈还在跳动。”
“是的,只要艾哈迈还在跳动,像阿贝尔这样的人就永无出头之日。这个国家,并没有一条通往光荣的荆棘之路,有的只是对腐朽衰败的坚持。它不需要一点变革。阿贝尔如果能安于现状,安心做一个艾哈迈子爵,自然可以快快活活的过日子。可惜他不能。他知道自己和艾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