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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你就供述:談到集體農莊(還沒有完全上軌道,但很快就會上去),談到降低計件工資額……究竟說了些什麼?說對降低感到高興?但這不是正常人說的話,又會搞得不像真的。要完全像真的,得這樣說;發了點小牢騷,說工資額卡得緊了點。
而偵查員是親自作筆錄的,他譯成自己的語言:在我們這次會晤時,我們詆毀了黨和政府的工資政策。
將來有一天乙會責怪你:哎,笨蛋,我說的是‐一我們約好了去釣魚……
但你是想比你的偵查員更狡滑、更聰明!你有迅速敏銳的思想!你是知識分子!於是你就弄巧成拙了……
在《罪與罰》里,波爾菲利&iddot;彼得羅維奇對拉斯科爾尼科夫說出了一個非常透徹的看法,這個看法只有自身經歷過這種貓捉老鼠遊戲的人才能得出來‐一他說,跟你們這些知識分子打交道,無需我替你編造案情,你們自己就會編造好了現成地給我端上來。是啊,正是如此!有知識的人不會做出契河夫筆下的《歹徒》那樣妙不可言的牛頭不對馬嘴的回答。人家說他犯了什麼罪,他總要努力編出一套故事,不管怎麼假,總會是有頭有尾的。
然而,屠夫偵查員抓的不是這種連貫性,而只是三言兩語。他是知道什麼貨色什麼價錢的。而我們卻毫無準備!……
我們從小得到的教育和培養就是如何去掌握自己的專業、履行公民義務、服兵役、練身體、端正品行、甚至養成審美能力(這方面馬馬虎虎)。但是,無論上課、教育、經驗都一點也沒有提示我們經受生活的最大考驗:無緣無故的逮捕和無事生非的偵查。小說、戲劇、電影(它們的作者們自己最好去喝一喝古拉格這杯苦酒!)把坐在偵查員辦公室的人給我們描繪成真理和仁愛的騎士,像我們的親爹。‐‐一什麼題目的課沒有給我們講過呀!甚至拿它們考得我們滿頭大汗‐‐一但是誰也不會講一堂關於刑法典的真實含義和廣義解釋的課,而且這些刑法典在圖書館不開架借閱,在書亭里不出售,到不了無憂無慮的青少年手中。
好像是童話,據說在三海之外的某個地方,受偵查的人可以得到律師的幫助。這就是說,在鬥爭最困難的時刻,在自己的身邊有一個通曉一切法律的清醒頭腦!
我們的偵查工作原則,還在於不許受偵查人對法律有任何了解。
出示起訴書……(對話:&ldo;在上面簽名吧。&rdo;&ldo;我不同意起訴書。&rdo;&ldo;簽名吧。&rdo;&ldo;但我什麼罪過也沒有呀!&rdo;)……你依照蘇俄刑法典第五十八條10第2款和第五十八條11受控訴。簽名吧!‐‐但這些條文說的是什麼呀?讓我看看法典!‐一我沒有法典。‐‐那就上處長那裡去拿來!‐‐他也沒有。簽名吧!‐‐但我請求給我看法典!‐一規定不許給你看,它不是為你寫的,而是為我們寫的。而且你也不需要看,我可以告訴你:這些條文說的正好是你犯的那些罪。而且現在讓你簽名並不是要你同意,而是證明你已經讀過了,證明起訴書已經給你看過。
在其中的一張紙上突然閃出一種新的字母組合:yiik(刑訴法典)。你起了戒心:yiik同yk(刑法典)有什麼區別呀。如果碰上偵查員心情舒暢,他會問你解釋:這是刑事訴訟法典。怎麼?那麼說,甚至不是一本,而是整整兩大本法典你都一無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