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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机制、使用权人合理收益等相关政策问题。
从长远来看,保障性住房主要是以廉租住房为主,经济租赁房与廉租住房并轨,经济适用住房逐渐淡出。限价商品房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是一种阶段性的调控行为,随着市场发展趋于平稳,将被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所取代。随着保障性住房的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短缺的问题将得到极大缓解,到一定的临界点后,未来住房保障将以“补人头”发补贴的方式取代“补砖头”实物建设方式。
(3)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必须尽快建立并完善监督机制,完善定期审核制度,加强建设、销售、流转的全过程管理。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尽快研究制定5年后上市交易政府优先回购的具体办法,从制度上制止违规销售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同时,进一步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的科学性。尽快建立并完善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整合房管、税务、金融、公安、工商等各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加强对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收入状况及住房需求变化情况等信息的动态管理。定期核查保障对象的收入和住房变化情况,提高资格审核的科学性。
(4)完善多层次保障性住房的实施体系。要完善相关政策,转变政府职能,变行政管理为社会管理,以方便城镇居民申请、有利管理部门审核为目标,建立以区县为主的实施体系。充分发挥区县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作用。市政府在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工作中,要统筹考虑各区县建设保障性住房数量、安置低收入家庭的数量,以及经济发展的差异等因素,妥善解决部分区县由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量大、承担低收入家庭多导致的经济社会负担加重的问题,提高各区县建设保障性住房的积极性,促进各区县协调发展。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加快完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2)
“两限房”自2006年一降生就似乎受到各界社会的普遍关注,也受到部分学者和房地产商的质疑,2009年1月北京市“两会”上市人大代表潘石屹等和部分政协委员再次分别提出建议,取消两限房的建设。“已经到了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候了”。
对“两限房”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一是认为“两限房”对商品房销售市场产生了极大的冲击,政府建设大量的“两限房”将进一步加大商品房市场下滑的趋势,造成商品房的空置;二是“两限房”是在房价过快上涨的背景下,为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平抑房价而出台的临时性政策,当房价处于下行通道时,这一政策已无必要;三是“两限房”开始面临购房者弃购、滞销、土地流拍的尴尬和困境;四是“两限房”在排队、摇号、选房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合理现象,可能滋生*。
事实上,各地“两限房”是在经过多年宏观调控而房价仍然过快上涨的背景下,为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解决中等收入城镇居民家庭(所谓“夹心层”)的住房困难,填补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之间的保障真空,同时平抑房价而出台的政策。应该说在受到主要来自开发商的质疑和反对的同时,由于“两限房”挤占的主要是开发商的利润,政府在土地出让金和税费上基本没有减免,“两限房”的建设一度成为各地政府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而随着对资格审核、摇号选房等操作程序的规范、公开和透明,也越来越受到群众的认同和欢迎。
由于收入分配的现实特征,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完善还将经历一个较长的时间,甚至在10年以上,“夹心层”的住房问题还将在一段较长时间内很突出,“两限房”不管是作为保障的一种形式,还是作为解决结构性矛盾的措施,都不失为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的一个较好的办法。同时,在启动中端市场,有效激发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消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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