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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论,知识分子舞文弄墨,敢跟皇帝公开叫板,存心捣乱者,极少极少,大多数,或是出于不通时务,不晓世事,不够检点,不知深浅;或是出于无心之失,偶然之错,行文不慎,落笔走火,或是出于不知好歹,秉笔直书,不知忌讳,碰上枪口而犯了错误。若遇到心胸宽容的领导人,放他一马,量他一条砧板上的鱼,又能蹦得多高?但中国大多数皇帝,哪怕胸无点墨者,都患有意识形态恐惧症,哪怕是在行间的蛛丝马迹,也不能隐忍的。所以要收拾他认为是跟他捣乱,其实未必就是真敢捣乱的知识分子,常常采用文字狱的手段,杀一儆百,使士子们噤若寒蝉。
在封建社会里的文人,无论是优处廊庙,还是卑居林下,其中之优秀者,然而,的若是一个真正的艺术家,他的良知是不允许在民族存亡,家国危机,老百姓的疾苦,神州赤县的灾难前面,背过脸去的,因此,难免就要发出一些皇帝老子不爱听的声音。
庄廷鑨,可能就是这样一个对故国念兹在兹,不能忘怀的文人。
可是,大多数皇帝,日理万机,忙得不可开交,未必有可能发现文人们“反动”、“恶攻”、“大不敬”、“推翻政权”的言论,这就给整文人的小人们,提供了一个立功邀赏,如鱼得水的广阔天地。经过他们的提醒、暗示、告发、揭露、大批判、小报告、咬耳朵、检举信,把皇帝这根神经挑动起来,于是,磨刀霍霍,知识分子的血光之灾,就降临而来。
私刻《明史》一案,株连之广,杀戮之众,妻女没为奴婢,家人远流边戍,处罚的狠毒程度,令人发指,但被康熙赏赐所没收庄廷鑨全部财产的揭发者,偷偷躲在一边乐,乐得嘴都合不拢,也是事实。
小人之可恶,可恨,可怕,由此可见。
话说回来,文字狱,不是中国的特产,外国也有,统治者不大喜欢与他作对的文人,这一点,全世界都差不太多的。法国的作家左拉,为受诬陷的军官德莱福斯鸣不平,写了《我控诉》一文,被军事法庭定了罪。他在将要关进牢房服刑前,逃亡英国,隐名埋姓,这是很典型的外国文字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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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刻明史案(2)
自秦始皇起,统治者对于知识分子,从来采取敏感,在意,防范,警觉的态势,到了明、清,这根弦绷得更紧,疑惧,猜忌,排斥,仇视,形成了一种病态的过分反应。文网森严,文祸丛生,动辄就拿知识分子开刀。一谈文字狱,通常指明、清两代对于文人的迫害。所以,这两朝的知识分子,诚惶诚恐,抱戴罪之身,磕头捣蒜,唯求皇恩浩荡;一个个如履薄冰,战战兢兢,日子特别不好过。不知道什么时候 飞来天外横祸,即使死了,还会拖出棺材戮尸。所以,谁敢不夹着尾巴,低头做人呢?
庄廷鑨一案,清廷用来大杀那些敢叫板的汉人知识分子,因为碰到了异族非正朔的敏感问题,也因为碰到了统治二十多年以后,仍被非议为窃主中华的异族政权的危机问题。于是,磨刀霍霍。
修史一事,新政权是很忌讳的,官方早于1645年(顺治二年)就设立《明史》馆,固然是为了总结前朝的成败得失,更主要还是为了新政权御临天下,一统江山的需要。作为外族统治者,如何抹去残酷屠杀的可耻记录,如何修改对于自己以往的不利记载,如何证实其统治中华的合法合理,这一切,绝对要求舆论一律的。因此,私人治史,自说自话,很大程度上具有相当风险。如受庄案牵连的查继佐,他著的《罪惟录》,一直在夹壁墙里藏到辛亥革命后才公诸于世。可见庄廷鑨想在这个危险领域,捞到些什么,明摆着是在讨死了。
问题还在于庄廷鑨很有钱,钱多了,人就会发烧,就得想办法消费,但他不像别的富家翁,或讨几个小老婆,或养几个女戏子,或盖几处大宅院,或买若干假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