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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要不,捐个候补道台,弄个不大不小的官来做做,这些,他都不屑于干,而是一心求名。
名,有两种求法,一种是靠自己点滴积累,很慢,也很辛苦,一种说来就是所谓捷径了,莫过于买名,只要舍得扔钞票,多大的名都可以到手。时下一些老板,找作家给他写传记,一些明星,求枪手给她写身世,一些官员,要记者给他写专访,一些健儿,让左右给他写生平,都宁耐不住地走这条捷径,实在是求名之欲火在胸中折腾的结果。不过,庄廷鑨富而求名,只求文名,虽说附庸风雅,但也雅得大气。颇花费了一些银两,成立了以他为首的《明史》编纂委员会,甚至邀请了像查继佐那样的历史学家,帮他主持笔政。
不知是老天成全他呢?还是把他往火坑里推,事情就是这样的凑巧,正好这部从明朝大学士朱国桢子孙手里买来的《明史》手稿,崇祯一朝史实,付之阙如。因为原作者为明人,写此书时,明尚未亡,他无法预知朱由检最后会在景山歪脖树上吊死,故而他子孙拿出来卖的,是一部未完成的《明史》。于是,续作补璧的重任,落在查继佐的头上。根据他著作的《罪惟录》一书,这位有成就的晚明史专家,应该是当仁不让的。现在很难了解富翁庄廷鑨除了求名以外,是否也有与清廷抗礼的叛逆意识?但查继佐确却是反清复明的坚定分子。于是,在他笔下,“补崇祯一朝事,中多指斥昭代语”。
我一直在想,庄廷鑨并非目不识丁,会看不出续稿中的犯禁违碍之处?也许,他早先下定决心编纂《明史》,是有意要与官方的史馆,唱唱反调,回归历史的真貌吧?如果是这样,那他可比当代花钱买名的名流,可敬可佩多了。
接着,他又铸下另一大错,把自己的大名印上去,还嫌不过瘾,买名以后,还要借名,在这部已是他领衔主编的《明史》上,“卷端罗列诸名士,盖欲借以自重。故老相传,二百余人中,多半不与编纂之役。”所以,《郎潜见闻》的作者陈康祺叹曰:“甚矣,盛名之为累也。”
接着,可怕的小人登场了。时有“归安知县吴之荣”,一个坏透了的小人,因为贪污黩职被革“罢官,谋以告讦为功,籍此作起复地,白其事于将军松魁,魁移巡抚朱昌祚,朱牒督学胡尚衡,廷鑨并纳重赂以免,乃稍易指斥语重刊之。之荣计不行,特购得初刻本上之法司,事闻,遣刑部侍郎出谳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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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刻明史案(3)
这位告讦私刻《明史》案的主角,则是属于丧心病狂的败类了。
如果他拿到这部史书,明知不妥,也不想害人,懒得告密,看看,放在书橱里,也就拉倒。我想,皇帝不会跑到琉璃厂书肆去翻找违禁书籍,找不到口实,自然没法掀起一场大规模的政治运动。世事之恶,人心之坏,就在他存心挑起事端,好从中大捞一把。吴之荣是知识分子中的最歹毒的一类。不惜以他人的头颅和鲜血,来染红自己顶子,也是古往今来,屡见不鲜的升官发财之道,这个被罢了官的坏蛋,正愁找不到一个立功的机会,如今等于从天上掉下来的馅儿饼,他有什么理由不出卖同类呢?
他第一次跳出来告,被庄廷鑨家摆平了,因为出版家有钱,买通关节,将书中违碍处改了改,也就蒙混过关了。哪知道,他是那种咬住一口,死也不肯撒嘴的毒蛇。第二次又跳出来告,更卑劣无比地将未修改的原版书送上去,这一回,告成了。他之所以一告再告,吃准了皇帝对于文人压根儿的不放心,他抓住这部私刻《明史》中,对满清入关的不敬文字,无限上纲,告一个人还在,心不死,留恋残明,妄想复辟那失去的王朝,这罪名还不够大?
凡是干这种卖人勾当的败类,下手时是一点也不抖的。
老实讲,当时的清政府,君临天下,统治着偌大的还未完全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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