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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右手……
抬了一半,耳旁炸起一聲驚呼:「兒子你醒了!」
從煦醒了,大難不死。
據說是某個肇事車輛逃逸,逆行撞上了剛好開出路口的從煦,從煦的車避讓不及,外加猛打方向盤,飛出去十幾米後撞上了綠化帶。
又據說,車都翻了,頂朝下,底兒朝上,從煦滿頭是血,歪著脖子被安全帶勒在座椅里,就剩幾口氣。
為什麼是「據說」?
當然因為醒來後的從煦全都不記得了。
他一覺醒來,27歲,住醫院豪華單間,車禍時開的是寶馬七系。
可他自己的記憶,停留在21歲的大四,住六人間宿舍,開一輛叮鈴哐當二手自行車。
醫生診斷這是腦震盪的後遺症,記憶部分受損、腦部受創,通俗來說,就是失憶。
失憶後的27歲的從煦,丟失了整整六年的記憶,以為自己還是大學生,還在上大學。
他自己記得的「前一天」是這樣的——
快交論文了,看了一天書、查了一天資料,晚上自習室回來,胖子問他借了兩百塊。
問:幹什麼。
答:帶女朋友去開房。
帶著現任女友站在病床旁邊的魯達達魯胖子:「???」
現任女友一鞋跟踩在魯達達腳背上,面帶微笑地看著從煦,道:「那你應該也不記得我了。」她和從煦認識總共也才兩年,和魯達達在一起只有半年。
從煦確實不記得她,除了她,圍在病床旁的這麼多人:他爸媽,阿姨,舅舅,表妹,堂哥,魯達達,幾個好友,他倒是通通記得,一個沒忘。
大家紛紛寬慰:醒了就好,命最重要,記憶丟了有什麼關係,養好身體,以後總能想起來,想不起來也無妨,人好好的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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