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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之日本人,充为政治、财政、军事等各顾问。
二、 所有在中国内地所设日本病院、寺院、学校等,概允其土地所有权。
三、 向中日两国,屡起警察案件,酿成争衅,故需将必要地之警察,作为中日合办,或在此等地方之警察官署,聘用多数日本人,筹划改良中国警察机关。
四、 由日本采办一定数量之军械<;譬如在中国政府所需军械之半数以上>;,或在中国设立中日合办之军械厂,聘用日本技师,并采买日本材料。
五、 允将接连武昌、与九江、南昌路线之铁路,及南昌、杭州间与南昌、潮州间之铁路权许与日本国。
六、 在福建省内筹办铁路、矿山及整顿海口(船厂在内),如需外国资本之时,先向日本国协议。
七、 允认日本人在中国有布教之权。
公元一九一五年一月十八日
*四年一月十八日
袁世凯看完二十一条款后,身上的内衣几乎汗的湿透了,连连摇着肥硕的大脑袋,口中支支吾吾地说道:“如此条款,未免过分苛刻,敝国如何能够承认。”日置益说道:“敝国上下都知道袁大总统历来喜欢排日,说袁大总统不会轻易答复敝国所提之条款,我还不信。如今观总统之态度,始知言不虚也!”袁世凯急忙辩解道:“说我排日,未免太冤枉袁某了。敝国与贵国为紧密邻邦,自古即有同宗同文之说,常思借重友邻,作为臂助。公使先生对袁某了解甚深,岂可也人云亦云,冤枉袁某。”日置益道:“总统既不排日,又思引日为外援,那么就请总统本亲善睦邻的宗旨,将此条约签订了吧!”袁世凯道:“我是民国的总统,不同于帝国的元首,岂可随便签约。”日置益道:“敝国政府所提之二十一条款,倘总统阁下坚不允答,本使也只好将总统态度告知敝国政府,说不定敝国政府还能提出更严厉之条款,到那时恐怕不仅对总统自身利益,就是对中国之大计,也会带来岌岌可危的后果,请总统三思。”说完,立起身来就要告辞。袁世凯见日置益要走,深恐引起中日间更大的冲突,遂对日置益说道:“待我与外交总长商议后,再答复贵使吧!”言毕,日置益告辞而去。
(一百一十)
二月二日,外交总长陆征祥与次长曹汝霖及翻译人等在外交部迎宾馆守候日本公使日置益。按照事先约定先召开非正式会议,讨论日本政府所提之条款。一直到中午过后,日置益方带着翻译、书记官等来到迎宾馆。双方就坐后,中国外交部次长曹汝霖说道:“我国现已成为*国,政府是国民的公仆,不能轻易答复外国对中国的过分的苛刻的要求或条款。贵公使洞明时势,晓达政体,应充分理解我等之苦衷。”日置益道:“从当今中国到当今世界,谁不知道袁大总统独揽大权。今日因为外交交涉,反拿国民作借口,还美其名为国民之公仆,实在可笑。”陆征祥道:“敝国若承认贵国所提之条款,岂不要引起其他国之干涉。但愿贵国政府能顾全友谊,勿使敝国为难。敝国上下自当深感厚情。”日置益道:“请问陆总长,此次谈判是否担任全权,能否代表总统。”陆征祥道:“今日之会谈,事先已声明为非正式谈判,不过是和公使先生一起讨论贵国所提之条款罢了。”日置益道:“此次交涉,本驻使奉本国政府之训令对本国政府向贵国政府所提之条款,只是要求贵国政府予以同意、允准,早日签约,本使好复命销差。今日既是非正式会议,恕本使不奉陪了。”言毕即带同翻译、书记等人扬长而去。自此以后,双方谈谈停停,又谈了数次,中方因日本所提条款过于苛刻,且很多条款伤及主权,故不愿冒然承认。日方自持强盛、中国软弱好欺,坚决不让分毫,转眼到了三月九日,双方进行第八次会谈。日置益对陆征祥发话道:“本驻使与贵总长会谈已经一个多月了,历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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