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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琪入主太原市公安局后,群众的举报信纷至沓来。其中的焦点,都是反映李满林及其黑社会集团问题的,还有些信件反映李满林的“保护伞”就是邵建伟。
第八章:未来四十年(11)
2001年9月,侯伍杰卸任太原市委书记一职,升任省委副书记。
邵建伟、侯伍杰的调离,加速了李满林集团的灭亡。2001年12月,李满林被逮捕归案。
一方面,李连琪让人彻查李满林集团;另一方面,靠向侯伍杰买得临汾市公安局长的邵建伟,正在日日夜夜地计算他的“出入账”。既然花了百万元买得此官,总得让这个官位为自己赢得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利润才行。因此,他整天都在想着如何卖官、如何寻租获利。正应了吴思先生那句“支配……行为的东西,是非常现实的厉害计算”。
据查,邵建伟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名币万元、1万美金和价值29万元港币的5块高档手表。邵建伟还以竞选公安局长需要资金为由,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总共涉及赃款折合人民币480万余元。
从此案分析看,邵建伟“投入”100多万元,“产出”700多万元,无论从哪个角度说他都是赚了。如果再假以时日,邵建伟会赚得更多。他的“投入产出”结构会更合理。
再来看侯伍杰,2001年9月,侯伍杰不再担任太原市委书记,不久担任省委副书记,其工作侧重于意识形态方面。2004年下半年,侯伍杰兼任省委党校校长。有意思的是,这期间他多次在各种场合高谈“反腐倡廉”,他还经常发表一些反映党风廉政建设的文章。比如,2002年他就在一本杂志上发表过题为《掌权人要有过硬的素质》的文章。文章本身写的很好,但他并没有按照文章说的去做。这也正应了吴思先生的那段话“支配……行为的东西,经常与他们宣称遵循的那些原则相去甚远……”。
侯伍杰、邵建伟案是典型的吏治*案件。侯伍杰身居高位主管反腐自己却带头*;邵建伟身为公安却与黑社会集团勾结,不仅失职而且严重渎职,不仅丧失党性而且丧失人性。“警匪勾结”下的社会治安其结果可想而知。
这件典型的“权利寻租”*案件还给我们留下一些耐人寻味之处:如果邵建伟不被调离太原市,那么李满林集团覆灭的时间会不会推迟?如果李满林没被判处死刑,他会不会不招供邵建伟?而侯伍杰也可以继续高谈他的“反腐倡廉”?
当然,这只是一种假设。在这起案件中,最终响起的是正义的枪声。
我们可以再分析一下另外两起案例。
据《南方周末》报道:2008年9月12日,原浙江省政府秘书长、前绍兴市委书记冯顺桥已被开除党籍,且已被移送司法机关。此前的5月14日,冯顺桥已遭双规。
冯顺桥落马的直接原因是他打压一个参与争地的房地产商,把这个地产商弄进了监狱。该地产商出狱后,把冯顺桥的重大贪污证据举报给了中纪委。
由冯顺桥开始的绍兴官场*真相由此在更大范围内被揭开。2008年9月,绍兴副市长谢卫星、俞永谷,前绍兴新昌县委副书记程晓帆相继落马。引发绍兴官场震荡。
更早前,包括正厅级的绍兴市委副书记范雪坎而下,两名绍兴市组织部副部长,绍兴市财政局局长,原绍兴上虞市市委书记、副书记,原绍兴新昌县副书记、常委副县长、组织部长、土管局长等多名官员也已纷纷落马。
落马官员大多和冯顺桥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有的甚至是直接的买官卖官关系。他们落马几乎都与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的黑幕难脱干系。有的房地产商更是直接出钱为他们所要利用的官员买官。
第八章:未来四十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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