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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跟那啥小我大我的一个意思吧?”墩子瞪大眼睛望着程之初。
“不错,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程之初笑着回答道。
“哟,看来你对西方宗教还有一定了解哦。”羽凡夸赞道。
“也不是啦,就是平时无聊时看看圣经。其实我个人更喜欢佛教的因果轮回观。”
“佛教?”我惊讶地问道,虽为无神论者,可我却时常被佛教的某些真言所震撼,所以自然更加偏爱于它。
“对,佛教思想讲究从自身顿悟,静心修身,历经轮回,触摸宇宙,一花一菩提,也就正是这个道理。”
程之初一句简单的话,竟听得我们一头雾水。
我们聊着各方面的话题,不再感觉尴尬与生疏,或许有些人真就是这样,不需要太多言语,不需要太长时间,只需一眼,便能确定是否会成为永远的朋友。
西餐与中餐相比拥有一个显著的优点,那就是西餐上菜更快,没过多久,我们点的东西都已盛上桌来。一开始我暗自偷喜,因为我曾在朋友那听说过关于刀叉的用法,无非就是左手拿叉右手拿刀罢了,可令我没想到的是,拿服务生竟在我餐盘周围摆放了一大堆用具,刀分几种,有小的、大的、圆头的、带齿的,勺子也有一大把,分小的、大的、扁平的。这他妈哪儿是在吃饭,简直就是在做解剖!见此状况,我自然是不敢轻举妄动,生怕哪个环节出错而丢了面子,只能偷瞄着羽凡和程之初,准备按部就班。墩子则毫不关心礼仪问题,用手直接抓起热狗噻进嘴里,一副大快朵颐、极度享受的样子。
服务生将红酒打开,羽凡给我们每个人都倒上,除了他自己。
“唉,羽凡怎么——?”大家都清楚,程之初是想问如此一个性格开朗的男人,怎么会不喝酒。
“噢,我对酒精过敏,一沾酒浑身便会起鸡皮疙瘩。”羽凡撒了一个听上去十分在理的谎,并向服务生要了一杯白开水。
我与墩子相对而望,明白其中的真伪,可并不拆穿。直到如今,他仍旧是不喝酒的。
“来!为了我们队伍的壮大,也为了和程之初的相识,大来干一杯。”我举起酒杯。
“cheers!”大家共同举杯,庆祝这历史般庄重的开篇。
我模仿着程之初的样子,喝了一小口,墩子却丝毫不在意,一口气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又给自个儿倒上,这红的自然是要比先前那白的好喝得多。
“哟!墩子酒量不错嘛。”程之初惊叹道。
“查理先生,酒量甚好!酒量甚好啊!”我和羽凡纷纷捂着嘴,相对而笑。
“查理先生?”程之初疑问地望着我们。
“对啊,就他,大钢琴家,查理先生。”我和羽凡继续贼笑道。
“别听这两个混蛋胡扯,只不过是我今天出门时穿错了衣服,不是什么大师!”墩子解释道。
“呵呵,我就说嘛,你怎么穿得这么——这么正式。”程之初笑着说道,我猜想她定然是用“正式”代替了“奇怪”二字。
此刻,墩子像小狗一样可怜巴巴地望着程之初道:“神仙姐姐,这热狗太小了,我肚子还饿着呢,我——还能吃一个你们这种吗?”。原来一个热狗对他来讲只能算得上塞塞牙缝,我们还没开始,他餐盘里早已是空空如也,这让我想起了猪八戒吃人参果的场景。
“当然没问题,真不好意思,没注意到你吃那么快。”程之初随即唤来了服务生,给墩子多加了一份菲力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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