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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林格爾霍費爾及其前任弗朗茨&iddot;希克斯;c 支隊所屬的4a分隊分隊長施密特及其前任施泰姆勒、魏因曼、保羅&iddot;布羅拜爾,4b分隊分隊長漢什及其前任卜布魯納、芬德勒、赫爾曼,第五分隊分隊長梅爾及其前任e &iddot;舒爾茨,第六分隊分隊長比勃斯泰因及其前任莫爾、克略格爾;d 支隊所屬的第十分隊a 分隊長克利斯特曼及其前任吉岑,第十b 分隊分隊長佩斯特勒爾,第十一a 分隊分隊長查普、第十一b 分隊分隊長皮&iddot;舒爾茨及其前任維爾納&iddot;布勞納、比&iddot;米勒,第十二分隊分隊長古斯塔夫&iddot;諾斯克及總顧問埃&iddot;米勒。被上述4 個支隊及其24個分隊、特遣隊殺害的蘇聯、波蘭、南斯拉夫等國和平居民多達100 萬人以上。其中a 支隊隊長瑙曼、d 支隊隊長奧托&iddot;奧倫道夫等支隊長(a 支隊支隊長施塔勒克被蘇聯游擊隊處決,b 支隊支隊長奈比在&ldo;7 .20&rdo;事件中被納粹當局處決)及各個分隊長等15名首要分子被判處死刑。以後由於美英等國法官的庇護,除瑙曼、奧倫道夫等兩名支隊長和分隊長維爾納&iddot;布勞納布羅拜爾依照原判但一再拖延到1951年6 月才處以絞刑外,其他11名主犯均被改判終身監禁或15年以內有期徒刑,有些人還獲准保釋出獄。
此處值得提出的是古斯塔夫&iddot;諾斯克,法庭對他豁免死刑,似乎不能認為是蓄意庇護納粹戰犯。他曾獲得法學和經濟學文憑,1935年加入蓋世太保。1941年6 月18日至1942年3 月出任特別行動隊d 支隊第12分隊隊長。根據他呈送上級的工作報告,他的分隊曾槍殺了數千名猶太人、吉普賽人、游擊隊員、破壞分子和反社會分子。他還參與了應羅馬尼亞政府的要求,將7000名羅馬尼亞猶太人驅逐到波蘭的集中營和滅絕營的罪惡行動。但是,諾斯克及其律師在紐倫堡法庭上宣稱,諾斯克也曾有悔改表現,而且此事發生在1944年9 月,距離納粹德國垮台還有一段時期。當時,杜塞道夫的黨衛軍和保安警察最高負責人下達命令,要求諾斯克將全城猶太人和帶有猶太人血統的混血德國人集中起來並一律處決。諾斯克拒絕執行該項命令,因而受到撤職的處罰。美國軍事法官充分考慮了這一事實,將原判的死刑改為終身監禁。1951年1 月31日,美軍司法當局又對他減刑,改判為10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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