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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業,滿洲貴族、官兵自己又不從事耕作,清廷乃以&ldo;為貧民衣食開生路&rdo;
為名聽任漢民投入旗下以奴僕身分耕種田地。3這在生產關係上較之漢族居住
區早已盛行的封建租佃制是一種倒退,勞動者變成了農奴,人身依附關係大
大加強了。何況自願投充很快就變得面目全非,許多地方都出現了&ldo;滿洲威
逼投充&rdo;,或&ldo;耕種滿洲田地之處莊頭及奴僕人等將各州縣村莊之人逼勒投
充,不願者即以言語恐嚇,威勢迫脅&rdo;1。特別是出現了大批帶地投充者。帶
地投充的原因大致有兩種,一種是地主或有地農民希冀投入旗下後可以免除
賦役,即如《懷柔縣誌》所載:&ldo;按懷邑地畝自旗圈之後,所余民地無幾。
奸黠者又將民地投入旗下,名曰帶地投充。其始不過借旗名色希免徵徭,其
他仍系本人為業。厥後所投之主竟為己業,或將其地另賣,或收其家口另派
莊頭。向之田連阡陌者,今無立錐,雖悔憾而無及矣。&rdo;2另一種是當地惡棍
為虎作倀,憑空捏指他家人口、田地一齊投充旗下;旗人利在得產,不容分
辨,把許多不在圈占範圍之內的漢民連地帶口強行鯨吞。順治三年四月,御
史蘇京奏言:&ldo;投充名色不一,率皆無賴游手之人,身一入旗,奪人之田,
攘人之稼;其被攘奪者憤不甘心,亦投旗下。爭訟無已,刁風滋甚,祈敕部
嚴禁濫投。&rdo;3次年三月,清廷&ldo;諭戶部:前令漢人投充滿洲者,誠恐貧窮小
民失其生理,困於饑寒,流為盜賊,故諭願投充滿洲以資餬口者聽。近聞漢
人不論貧富,相率投充;甚至投充滿洲之後,橫行鄉里,抗拒官府,大非軫
恤窮民初意。自今以後,投充一事,著永行停止&rdo;。4這道諭旨不過是搪塞反
對意見的一紙空文,因為最熱衷於接受帶地投充的正是以多爾袞為首的滿洲
權貴。多爾袞本人收納的投充人數已足定額,又以他的兒子多爾博的名義接
受投充六百八十餘名,&ldo;盡皆帶有房地富厚之家&rdo;1。順治十二年正月,左都
御史屠賴等奏言:&ldo;近聞八旗投充之人,自帶本身田產外,又任意私添,或
指鄰近之地,據為己業;或連他人之產,隱避差徭。被占之民,既難控訴,
國課亦為虧減。上下交困,莫此為甚。&rdo;2直到清中期乾隆四年還下令&ldo;禁止
漢人帶地投充旗下為奴,違者治罪&rdo;3,可見持續時間之長。
滿洲貴族、官兵通過圈地和接納投充掠奪畿輔地區漢族居民的土地數量
十分驚人。如遵化州由於圈占和投充,剩下的納稅民地不到原額的百分之一
4;薊州不到原額的百分之二5;東安縣更是徹底,&ldo;盡行圈丈訖,並無餘剩&rdo;
3 《清世祖實錄》卷十五。順治八年七月初三日上諭中明確地說:&ldo;投充者,奴隸也&rdo;,見《明清史料》
甲編,第六本,第五三○頁《列款上聞殘本》。
1 《清世祖實錄》卷十五。
2 康熙四十年《懷柔縣新志》卷四《賦役&iddot;地畝》。
3 《清世祖實錄》卷二十五。
4 《清世祖實錄》卷三十一。
1 《清世祖實錄》卷五十九。
2 《清世祖實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