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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八。
3 《東華錄綴言》,見《佳夢軒叢著》。
4 康熙十一年《遵化州志》卷四《田賦》。
5 康熙四十三年《薊州志》卷三。
6。清初詩人方文有詩云:&ldo;一自投充與圈占,漢人田地剩無多&rdo;7,真切地
描繪了當時的狀況。
滿洲八旗人員採取這種赤裸裸的掠奪方式,侵占了大片土地和大批勞動
力,過著衣租食稅的生活。他們之中的達官顯貴所占耕地人口尤多,一般都
委用&ldo;漢人悍猾者&rdo;充任莊頭8,有的還授予莊頭低等品級的官員頂戴,既便
於管轄莊園內的農奴,又可以抵制州縣官的箝束,藉以保證源源不絕的剝削
收入。這就是滿洲貴族在畿輔地區建立的一種民族利己主義的新秩序。
6 康熙十二年《東安縣誌》卷四《賦役》。
7 方文《嵞山續集》《北游草》。
8 康熙三十一年《光州志》卷十一《藝人》上,胡延年《冥擊記》。該文還說:&ldo;從龍者不自治其地,委
臧獲經理之,謂之莊頭。是莊頭者憑藉寵靈,莫敢誰何。於是貧而黠者、厚資而斂怨者、巨憝元惡貫盈而
懼誅者,皆蠅營附入之,擇人而食,無寧日也。&rdo;
第五節 嚴酷的緝捕逃人法
緝捕逃人是清初滿洲貴族推行的另一項惡政。儘管它引起漢族官民的激
烈反對,清廷統治者為維護滿洲利益卻頑固地堅持,成為朝野關注的一個重
大問題。逃人問題的出現由來已久。明朝末年清軍在遼東和深入畿輔、山東
等地的多次戰役中,俘獲了大批漢民,他們被分賞給旗下充當奴僕。僅崇禎
十一年冬至十二年春,清軍在畿輔、山東一帶就掠去漢民四十六萬二千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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