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合约(第3/5 页)
从越来越明白,又渐渐滑落到越听越糊涂。
不是这些事情本身太难理解,是分的太细了,他有点被绕糊涂了。
但坐在小会议桌两侧的谈判双方这两个人,显然是一点都不糊涂,而且果然是像柳米此前说过的,他们是连01都要来回撕扯、互相说服的。
时间很快就到了中午,双方暂时休战。
刘星语甚至都懒得客气性的挽留一下,只是安排了一个公司外联部的经理,在中午负责招待一下——一顿工作餐而已,只是多了个人陪着吃。
下午两点半,两人再次开始交锋。
这一次,他们一口气撕到了下午四点多。
原版的合同被纷纷拆开,字句都要重新斟酌,按说就算谈出个纲目来,合同文本一时间也是不大可能处理出来的,今天是肯定签约不成了,但是双方基本谈定之后,刘星语出去了一下,居然转身就拿着另外的合同版本进来了。
“就这,居然还信誓旦旦的拍胸脯说自己不坑人?”
但彭向明忍住了,什么都没说,表情平静。
他猜,这有可能是他们公司跟其他那些大牌音乐人合作时的合同底稿,稍微修改一下就可以出来了——这似乎能够旁证,孔泉谈的还算不错。
至少帮自己摆脱那几份坑人的“新人合同”了。
重新“修改后”打印出来的合约,已经无比接近两人商议好的东西了,但还是又经历了两人的一番审读,又进行了字句和条目的调整,才终于被彻底敲定,再一次被修改,并重新打印。
经过又一次一字一句的审读,孔泉终于露出笑脸,扭头告诉彭向明:“可以签字了!”
这个时候,天都已经快黑了。
说实话,彭向明也是大大地松了口气。
为什么找经纪人的时候他坚持要快刀斩乱麻?为什么此前的谈判,他虽然貌似绝不开口、绝不插手,但却一直都不肯出去躲一躲,要亲自盯在这里?
说白了,就是怕这件事会出什么岔子。
在他而言,重要的是这个机会,重要的是让自己复制出来的这三首歌成为这一部《三国》的主题曲、片尾曲和插曲!
至于钱多一点、少一点,其实真的并不重要。
当然,谈成现在这样,他只会更高兴。
一共拆出了十份合同。
一份是彭向明受聘担任《三国》剧组音乐副总监的工作合同。
三份是三首歌的授权使用合同。
三份是三首歌的采样授权合同。
还有三份,则是三首歌在将来出版原声碟之后的销售授权合同。
就这,还差三份呢,分别是三首歌在原声碟中的采样授权的销售合同。
每一份合同,都是一份钱。
彭向明代表自己,刘星语代表大钟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十份不同的加起来厚达至少几十页的合同上签了字,然后互相交换,又签字,随后就被刘星语接过合同,交代给同事,拿去相关部门盖章。
直到这个时候,她也才是露出一副松了口气的样子,面带苦笑,对彭向明说:“你从哪里找来这么个经纪人?要不是真的比较看中你这几首作品,我真是……”
没等彭向明介绍,小白胖子满脸堆笑,把自己的名片递过去了,一口一个姐的叫着,“星语姐,你可别生气啊,咱俩干的这一行,可不就得掐嘛!现在掐完了,没事儿了,我晚上请您吃饭,给您赔罪您看怎么样?”
刘星语倒是把名片接过去了,但是却摆摆手,“得了吧,不跟你吃饭!跟你这么一谈,你知道我多开出去多少钱吗?够我吃多少顿大餐了?”
孔泉嘿嘿地笑着,忙不迭地又奉承起来。
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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